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1-03-17 12:26:3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将2010年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方面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至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数字金台”政府门户网站(www.jintai.gov.cn)查询。

  一、概述

  2010年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领导重视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建设法制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区长李兴安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执行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服务群众,自觉依法行政、透明行政、公开行政。区政府办多次下发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安排和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亲自过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了明确批示,并积极为区信息中心解决实际困难,先后添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经常检查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推动了工作顺利开展。

  组织机构到位。区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文广局、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档案局、区计生局、区统计局、区委保密局、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法制办、区信息化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力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推进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区信息化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配备了二名专职人员,落实了工作职责,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运行机制。为了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并印发了《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规范性指导文件。出台了《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暂行办法》、《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金台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暂行办法》《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标准要求,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障。

  (三)规范公开内容,编制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为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办公室起草了《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编制主体、编制内容、组织保障,制定了全区分步实施的时间表,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后,印发全区遵照执行。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编制了《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从老百姓急需了解的信息入手,列出了十七项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从政府领导、政府机构、人事信息、政府文件、发展规划、财政公开、统计数据、政府会议、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效能建设、政府采购、应急管理、民生公益、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等予以公开。目前,《指南》和《目录》已上传区政府门户网站,并根据工作中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进行更新。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先后派员参加了商务部等单位举办的信息化培训班和研讨会,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最新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资料,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升自身素质,全力做好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的准备工作。同时,多次组织人员前往市信息中心、岐山、凤县等地学习交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平台建设。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我们采取多种方式,方便群众查阅各类政府公开信息。一是搭建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突破口,对网站重新进行了改版升级,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等应用系统,网站发布的信息更加及时丰富,功能实用性大大增强,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影响作用日趋扩大。2010年,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6条。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指定区档案馆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场所,并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接待室,配备了相应的设施、设备,落实了专门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信息管理、服务规范、开放责任和安全审查责任等制度,方便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2010年,区档案局接收18个单位的政府公开信息678件,现场提供利用信息240人次,提供政府信息720件。三是利用现有资源发布政府公开信息。积极与区委宣传部联系,在《金台瞭望》上发布各类政府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在各机关办公场所、办事窗口以公告、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办事指南,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全面梳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办公室安排专人,集中力量对本届政府4年来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目前共收集整理公开信息1287项,其中概况信息类49项,计划总结类8项,法规公文类235项,工作动态类66项,财政信息类846项,政府事项信息类83项。同时,为确保政府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布,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了公开及时性的督查,区政府办公室和法制办严格把关,凡以区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各类文件,一律在保密性和规范性审核后,印发的同时上网公布。

  (三)开展互动交流,畅通交流渠道。结合政府网站改版,建立完善了“区长信箱”“在线访谈”“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一年来,举办“在线访谈”6期,回答提问48条,回复群众来信8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提出,公众需要查阅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依申请获取。申请人可以采用互联网、信函、传真、现场申请等多种方式提交申请,区政府信息中心作为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及时接受公民的公开申请。自12月份起,正式开始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并上网公布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监督方式及传真、邮编、电子信箱,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程序。

  2010年,全区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数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价行发〔2009〕40号)规定,目前,除区档案馆按规定收取复印成本费外,其他机构均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区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完善和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组织引导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提高,虽然《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具体规定,但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保密性与公开性相矛盾,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有所顾忌,怕公开的越多,泄密的机会越大,削弱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

  (二)改进措施。一是营造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大力推进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加强学习培训。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内容、《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使用等进行培训,以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同时,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四是强化检查监督。为防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止于书面,区政府办、监察局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排名和通报,推动此项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