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1-30 22:16:5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现将金台区人民政府201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予以总结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金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tai.gov.cn)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宝鸡市金台区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李维朋,电话:0917-2712345,电子邮箱:jtq12345@126.com)。

  一、概述

  2014年,金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年度工作要点,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导向,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一)拓宽公开渠道,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积极利用区政府网站、金台瞭望报刊、@金台发布政务微博等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充分发挥区档案馆、图书馆、市民中心等政府信息主要公开场所的作用,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纸质档案电子化,并实现异地查询,大大便利了市民申请、咨询和查阅。三是大力推行基层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设置村(居)务、校务、医务等公开栏,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二)深化公开内容,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对涉及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公用事业、教育、就业、交通、医疗等重点领域的信息进行分类公开,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全面、更及时、更透明。区财政局对政府各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了公开,区住建局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入住情况、公租房和廉租房的摇号结果等情况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区食药局对“小饭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年夜饭”等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公开,区物价局对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情况进行了公开,区教体局对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政策、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政策、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政策的详细情况进行了公开。

  (三)严格保密审查,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和“一事一审”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严格落实保密审查登记手续,准确把握、审慎协调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对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文件资料,及时报区保密部门审定。建立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多渠道关注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舆情动态,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力争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强化督查培训,努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坚持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每月对各镇街、部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统计,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下发,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利用政府信息公开QQ群,经常性开展业务交流和指导,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督促镇街、部门按时、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定期组织镇街、部门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探讨问题、解疑释惑,不断提高基层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网站。2014年,区政府及政府部门、镇、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行政法规、政府文件、政府采购、规划计划、政策法规、重点项目、统计信息、公益民生、人事信息、城乡建设、服务三农、监督检查、应急管理和保障性住房、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价格收费、征地拆迁、教育、就业、交通、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内容。截止2014年12月31日,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9636条,其中,金台快报515条,部门动态1657条,镇街动态3643条,媒体聚焦219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924条。

  (二)新闻媒体。全年通过各种媒体公开信息2466条,其中,政务微博2196条,政务微信703条,电子显示屏1352条,广播26条、电视38条、服务热线257条、报刊793条。

  (三)公共查阅场所。重点在区档案馆、图书馆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全年提供政府公开信息3104条,查阅人数1500余人次。

  (四)政务公开专栏。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公布信息11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14年,通过区政府网站、现场咨询等方式受理依申请公开8起,其中当面受理2起;无因政府信息未及时公开、依申请未回复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二)办理情况。区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6起,网上回复6条;现场依申请公开2起,纸质回复2起。发出《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转办告知单》1份,受理率100%,办结率100%。以上申请,均按照《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不予公开信息情况。全年没有不予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亦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四、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重点单位信息公开量较少;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及时性还有待提高,部分镇街、部门对涉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类的敏感信息公开还有顾虑;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等。

  2015年,金台区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在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努力,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并及时更新信息。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多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电话、传真、网络、标语、宣传栏、LED大屏等形式和方法,加大信息沟通,促进信息共享,以便捷的手段和灵活的方法为群众服务,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力度和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四是进一步增强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审查责任制,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