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1-31 22:16:5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现将金台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予以总结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金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tai.gov.cn)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宝鸡市金台区政务信息化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维朋,电话:0917-2712345,电子邮箱:jtq12345@126.com)。

  一、概述

  2015年,金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原则,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市政府办的通知要求,对涉及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不断加强,确保工作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共计2021条。

  (二)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回应,不断传递社会正能量。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文件,公开时同步配发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对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讲清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依据、对象范围、重点内容、特色亮点、惠民举措、办事指引、新老政策差异等,解读时坚持用群众语言解说老百姓关心的事。2015年度,累计发布政策解读52篇,公开回应人大代表建议66条,政协委员提案89条。充分运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密切跟踪热点舆情动态,及时主动发现涉及我区的舆情信息并积极应对,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等形式公开相关信息,发布事实真相,传递社会正能量;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语言简洁传播速度快的特点,积极与网民互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坚持正面引导舆论。2015年度,共发布政务微博1854条,政务微信1436条。

  (三)持续推进保密审查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和“一事一审”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严格落实保密审查登记手续,准确把握、审慎协调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对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文件资料,及时报区保密局审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网站。2015年,区政府及政府部门、镇、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 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行政法规、政府文件、政府采购、规划计划、政策法规、重点项目、统计信息、公益民生、人事信息、城乡建设、服务三农、监督检查、应急管理和保障性住房、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价格收费、征地拆迁、教育、就业、交通、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内容。截止2015年12月31日,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21995条。其中,金台快报329条,部门动态1075条,镇街动态2399条,媒体聚焦10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1条,区政府工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6065条。

  (二)新闻媒体。全年通过各种媒体公开信息6144条,其中,政务微博1854条,政务微信1436条,电子显示屏1752条,广播24条、电视28条、服务热线257条、报刊793条。

  (三)公共查阅场所。重点在区档案馆、图书馆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全年提供政府公开信息2985条,查阅人数1000余人次。

  (四)政务公开专栏。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公布信息13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15年,通过区政府网站、现场咨询等方式受理依申请公开41起,其中当面受理4起;无因政府信息未及时公开、依申请未回复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二)办理情况。区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35起,网上回复36条;现场依申请公开4起,纸质回复4起。发出《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3份,受理率100%,办结率100%。以上申请,均按照《金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不予公开信息情况。全年没有不予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亦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四、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执行还不够到位。个别单位仅满足于公开正式发文(对外)及日常工作动态,一些应当公开的信息,如数据、图表等资料依然“束之高阁”,没有很好的起到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百姓的作用;二是公开形式还不够便民。主要体现在各级各部门网站现有的信息公开目录大多是基于《条例》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设置的,过于官方和专业,不够接地气、达民意,没有充分考虑群众普遍的需求和习惯,也尚未建立人性化的查询导航;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等。

2016年,金台区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在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努力,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1.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和情况通报。通过举办讲座、组织培训等方式,增进各级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及时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督促各级各单位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认真落实相关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发展。

  2.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特别要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避免群众将投诉、咨询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混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3.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源头管理,督促信息生成部门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认真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文件审核部门严格把关,文秘部门认真做好登记,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高效运转。

  4.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