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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科学技术协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8-10-18 17:04:18 浏览次数:

宝鸡市金台区科学技术协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宝金办发〔2015〕123号规定,区科协的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履行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拟订全区科普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科技社团组织建设,指导科技社团改革转型发展,认真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水平。

(二)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促进学科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组织科技工作者围绕经济、社会、民生等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

(三)组织开展科普宣传、科普教育、科普示范、实用技术的推广等科普宣传活动;负责基层科普宣传阵地建设、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

(四)开展科技社团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支持和推动科技社团积极稳妥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拓展社会服务功能。

(五)负责抓好所属协会、学会、研究会、企业协会等群众团体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多层次的科普知识培训教育活动,提升全民科技意识。

(六)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组织动员企业科协广泛开展“讲理想、比贡献”等技术创新活动,切实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七)负责落实国家科技政策,建立、维护科技人才数据库,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八)充分发挥政协科协界委员作用,切实履行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方面的职能。加强创新发展智库建设,发挥科技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决策咨询作用。

(九)负责科普项目的编报实施;负责全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推荐、申报工作,举荐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

(十)抓好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服务新农村建设。

(十一)开展科技论证、科技咨询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发挥科技社团服务功能,引导和支持科技社团积极稳妥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拓展社会服务领域。

(十二)开展民间科技交流,促进国际、国内科技合作。

(十三)推动兴办符合科协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推动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十四)协调指导区老科协、区农技协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创建市级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示范村、农村科普带头人;创建市级科普示范社区;建立市级科普惠农服务站;积极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组织开展第二十五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活动;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科协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金台区科学技术协会2017年部门决算为区科协本级,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机关其他编制4人;实有人员5人,其中机关其他编制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103.9万元,较上年减少4.23万元,减少3.92%,主要原因为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调整;支出总计103.9万元,较上年减少4.23万元,减少3.92%,主要原因为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调整。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为区级财政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收入103.9万元,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共计支出103.9万元。

(1)基本支出77.66万元,主要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8.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11万元。

(2)项目支出26.24万元,主要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省级科普画廊补助支出12万元;2017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补资金14万;购置办公设备0.24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经营支出、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财政收入总计103.9万元,较上年减少4.23万元,减少3.92%,主要原因为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调整;支出总计103.9万元,较上年减少4.23万元,减少3.92%,主要原因为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3.9万元,其中: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77.66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26.2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06万元(基本工资20.71万元、津补贴17.14万元、奖金1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1万元(办公费10.81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54万元、邮电费0.41万元、差旅费0.49万元、工会经费0.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万元、老科协工作经费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9万元(生活补贴1.72万元、住房公积金4万元、采暖补贴0.3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5.1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19万元,主要是科普工作业务量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末,本单位资产总额8.90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0.07万元。

2.固定资产8.8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34万元,办公家具3.4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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