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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8-10-18 17:04:36 浏览次数:

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区政府“三定方案”规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承担: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依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指导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6.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传销活动;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7.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8.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9.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知名、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2.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计量器具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16.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17.负责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各类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主要负责全区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的投诉和举报稽查业务工作、协调对大案、要案查处督办。

(三)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依法承担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监督抽查、快速检测工作;负责全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数据的分析上报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检机构的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开展对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

1.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政策,进一步放宽登记准入条件,提高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准,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发展。

2.指导企业、个体户申请注册商标,培育省著名、市知名商标,组织开展省市质量奖、名牌产品和特色品牌产品企业的申报工作。

3.加强非公党建,组织企业党组织书记培训会,召开党建指导员集中培训会,开展“三亮三比”、评星晋级和党员示范岗创建等活动。

4.对照标准抓规范,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建立餐厨垃圾集中清理机制,统一印发台账表册,加大对小作坊、小餐饮及食品摊贩的排查整治力度,组织开展肉制品、乳制品等专项整治,开展中高考、“两会”、上级视察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大食品抽样检验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5.以质量强区为牵引,夯实任务抓监管,切实保障了民生好环境。

6.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7.倾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8.全力保障药品药械安全,巩固“两打两建”成果,开展药品抽检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

9.严厉打击违法违章行为。

10.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1.扎实开展标准计量监管。

(二)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主要负责全区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的投诉和举报稽查业务工作、协调对大案、要案查处督办。

(三)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全面落实省、市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结合区市场局各股室制定的检验品种、检验项目制定全区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按照市食药监局和区财政局相关要求进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招标工作,并积极协调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抽检工作;按时完成抽检结果信息录入相关直报系统,并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宝鸡市金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宝鸡市金台区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

宝鸡市金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3

宝鸡市金台区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5人,其中行政编制115人、事业编制50人;实有人员161人,其中行政115人、事业4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17年度收入总计2341.08万元;2017年度支出总计2341.0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50.68万元,同比下降了13.03%,主要是2017年度退休人员移交养老保险处所致。

2.2017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2341.0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1.08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

3.2017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支出总计2341.0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37.9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3.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9.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02万元。

(2)项目支出403.1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项目175.64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项目17.25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项目210.23万元等。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无政府性基金支出、经营支出、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2017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计2341.08万元。2017年度支出总计234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7.95万元,项目支出403.1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50.68万元,同比下降了13.03%,主要是2017年度退休人员移交养老保险处所致。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无政府性基金支出、经营支出、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7.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4.0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52.93万元,同比下降了20.93%,主要是2017年度退休人员移交养老保险处所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5.02万元,同比增长了7.98%,主要是2017年度机构改革、三局合一、职能增加所致。

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403.13万元,同比增长了32.84%,主要是2017年度机构改革、三局合一、职能增加所致。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51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三公经费”均比上年度有所减少,原因是压缩行政开支。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执法用车运行维护。2017年度本部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

(3)公务接待费0.9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单位参观学习等接待活动,涉及20批次163人。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6.15万元,比上年度下降了30.11%,原因是涉及工商、质监、食药各专业培训比上年度减少。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1.4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了23.33%,原因是比上年度增加了质量强区工作考核会议。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为良好。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3.13万元,其中: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项目175.64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项目17.25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项目210.23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41万元,其中:办公费32.73万元,印刷费5.41万元,水费1.10万元,电费9.33万元,邮电费0.62万元,取暖费8.63万元,物业管理费0.19万元,差旅费1.44万元,维修(护)费12.82万元,会议费1.48万元,培训费1.97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99.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下达1.43万元,实际采购支出1.43万元, 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1.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末,本单位资产总额1839.56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133.77万元。

2.固定资产1705.79万元,其中:房屋8161.39平方米,价值1098.15万元;汽车12辆,价值117.46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490.18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表2:部门决算收入总表.xlsx

附表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xlsx

附表1:部门决算收支总表.xlsx

附表4: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x

附表5: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xlsx

附表6: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xlsx

附表7: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xlsx

附表8: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