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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9-11-01 20:56:45 |
名 称:宝金政发〔2019〕12号 关于印发金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宝金政发〔2019〕12号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现将《金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宝金政发〔2018〕18号)从即日起废止。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