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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2-13 16:22:25 浏览次数:

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根据区政府“三定方案”规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承担: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依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指导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6.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传销活动;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7.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8.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9.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知名、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2.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计量器具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16.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17.负责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各类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食品、保健食品、餐饮服务、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食品、保健食品、餐饮服务、药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稽查工作;受理食品、保健食品、餐饮服务、药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案件的举报和投诉;负责食品、保健食品、餐饮服务、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抽验工作;负责食品、保健食品、餐饮服务、药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的监测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餐饮服务、药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

(三)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依法承担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监督抽查、快速检测工作;负责全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数据的分析上报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检机构的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开展对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紧扣“六个着力、六个当好”职责定位,坚持“抓改革、促竞争、保安全、提质量、重维权、强基础”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敢于担当的勇气,科学有效的措施,着力抓好“服务发展、执法监管、保障民生”十项重点工作,努力提高市场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效能,主动服务“四区”建设,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十项重点工作是:1.优化营商环境;2.实施品牌战略;3.倾力服务民生;4.严抓食品安全;5.严抓药械安全;6.严抓特种设备安全;7.强化监管手段;8.强化质量监管;9.强化执法办案;10.强化消费维权。

(二)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开展依法查处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全面落实省、市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结合区市场局各股室制定的检验品种、检验项目制定全区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按照市食药监局和区财政局相关要求进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招标工作,并积极协调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抽检工作;按时完成抽检结果信息录入相关直报系统,并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宝鸡市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机关)

2

宝鸡市金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3

宝鸡市金台区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3人,其中行政编制115人、事业编制48人;实有人员154人,其中行政127人、事业2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单价18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18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6.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02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6.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非税收入21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12.7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调出等人员减少10人;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02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06.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非税支出21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12.7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调出等人员减少10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2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6.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非税收入21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12.7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调出等人员减少10人;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02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27.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12.7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调出等人员减少10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27.85万元,较上年减少112.7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调出等人员减少10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7.85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601)1361.23万元,较上年减少102.1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调出等人员减少10人;

(2)事业运行(2010650)31.73万元,较上年减少1.6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调出等人员减少10人;

(3)机构运行(2130601)145.08万元,较上年减少2.8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调出等人员减少10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489.81万元,较上年减少6.1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调出等人员减少10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7.8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788.65万元,较上年减少98.7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调出等人员减少10人;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35.40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调出等人员减少10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3.80万元,同上年。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7.8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788.65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35.40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0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0万元;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0万元;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9)3.8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4.60万元,较上年增加0.10万元(0.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有关业务单位参观学习。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上年;公务接待费0.60万元,较上年增加0.10万元(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有关业务单位参观学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同上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上年。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0.4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调出等人员减少10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保密审查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

2019年2月13日

市场监管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