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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2-13 10:15:21 浏览次数:

宝鸡市金台区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理论研究,深入调研,向区委反映统一战线工作全面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4.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民族工作的意见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宗教工作的意见措施并督促落实,领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负责开展以促进国家和平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在我区的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新移民和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络工作。

9.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措施,调查研究和了解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1.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检查落实,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依法维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12.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宝鸡市金台区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为区委、区政府主管台湾工作的办事机构,设在区委统战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并督促检查全区涉台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区统战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继续坚持巩固优势、弥补短板、培育亮点、彰显特色思路,着力把握新时代新使命、建设新机构新格局、展示新气象新作为,矢志攻坚,奋力作为,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实践创新,全面提升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工作有: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2.着力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3.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4.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统战工作;5.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6.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7.扎实做好侨务工作,引导侨资侨智参与全区经济建设;8.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9着力提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为部门本级(机关)。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共产党宝鸡市金台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实有人员6人,其中行政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公车改革单位,原公务用车已交区车改中心,现未保留车辆,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无单价18万元以上的设备。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18万元以上的设备。

2017年底部门固定资产总值为5.962万元。2018年捐赠固定资产1.132万元,新增固定资产2.804万元,截止2018年底,部门资产总值为7.63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类4.105万元,日用电器设备类0.72万元,办公家具2.809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85.74 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无拨款。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8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7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8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5.7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7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8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5.74万元,其中无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较上年减少1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 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5.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64.74万元,较上年减少9.9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支出21万元,较上年递减0.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74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3401)66.51万元,较上年减少7.35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44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为遗属补助。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7.04万元,较上年减少2.001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82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5)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0.09万元,较上年增加0.01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基金基数提高;

(6)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01)3.49万元,较上年增加0.78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数提高;

(7)住房公积金(2210201)4.35万元,较上年减少0.81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74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01)63.26万元,较上年减少10.01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1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和项目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48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为独生子女奖励金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74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63.26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4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为0.42万元,其中,会议费预算0.4万元,与上年保持平衡;培训费无支出预算;“三公”经费预算0.02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8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员、次数有所减少。

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部门为公务用车改革单位,无保留车辆)经费预算。2019年公务接待费0.02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8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员、次数有所减少。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6.51万元,较上年减少7.3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人员经费: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用于个人的工资性、福利性支出补助。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及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和其他人员经费等。

3.公用经费: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日常公共支出。

4.专项业务经费:指部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专项业务项目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燃料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以上公开内容均已通过保密审查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审。

2019年统战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