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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鸡市金台区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05 16:50:30 浏览次数: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中共宝鸡市金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区纪委)是负责全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受区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区监察委员会(简称区监委)是负责对全区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区纪委和区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

(一)、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区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区政府机关各部门、各镇(街)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区委区政府机关各部门、各镇(街)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区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区直单位公职人员、各镇(街)地区管干部和辖区内市以下垂直管理单位中科级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监管对象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监管对象中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在案件管辖方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分级负责为主,指定办理为补充。

4、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各镇(街)纪(工)委领导班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5、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党纪政纪制度规定;变更或撤销下级纪检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6、完成区委、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纪委、市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组织部

3、党风政风监督室

4、信访室

5、案件监督管理室

6、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二纪检监察室

7、第三纪检监察室至第五纪检监察室

8、案件审理室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二)强化监督职能,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三)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审查调查力度

(四)聚焦关键领域,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五)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46人,其中行政42人、事业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201.57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有所增长,专项经费收支增长较多。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3.02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643.0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基本支出577.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4.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07万元;项目支出65.8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02万元,不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96.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基本支出577.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4.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07万元;项目支出65.8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5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车辆及现有公务车辆的正常维修保养、运行保险加油费用等。2017年度本部门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接待费0.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2.43万元,比2016年减少0.17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5.32万元,比2017年增加4.65万元,主要大型会议增多。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机关行政单位。无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08万元,其中:办公费40.82万元,印刷费4.05万元,邮电费8.14万元,差旅费11.69万元,维修(护)费46.81万元,会议费5.32万元,培训费2.43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劳务费31.90万元,委托业务费0.50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0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2辆公务用车32.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固定资产原值188.23万元,净值87.77万元。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18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其中:汽车4辆,价值57.55万元,本年度购置2辆32.56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目录.xlsx



附表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XLS

附表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XLS

附表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XLS

附表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附表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XLS

附表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XLS

附表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记录培训费支出表.XLS

附表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