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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05 17:03:21 浏览次数:

宝鸡市金台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指导全区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二)、团结、动员广大妇女投身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三)、指导全区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信自尊、自立、自强精神,组织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家庭文化建设”等活动,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全面发展;表彰各行各业的先进妇女。

(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工作;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各级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促进妇女人才成长;积极培养、推荐优秀女性人才,推进妇女参政议政。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接受妇女的投诉、举报,向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为权益受侵害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六)、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贯彻执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实施妇女儿童民生项目,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七)、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八)、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统一战线工作。

(九)、负责在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机关建立妇女组织。

(十)、承担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家庭建设,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1、区妇联把家庭文明建设作为服务中心、服务妇女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全区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最美家庭”暨“好婆婆”“好媳妇”评选;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用群众的事迹打动群众,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到基层,落实在家庭。全年,共评选出区级最美家庭14户,村社区共评选表彰“最美家庭”384户;区级“好婆婆”“好媳妇”14名,村社区评选出456名。

2、为进一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在群众路街道金陵湾社区举办“汇聚巾帼之力 共建平安家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邀请4名律师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18年评选市级平安家庭17户。

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的要求,培育文明家风,促进社会和谐。一是以“六一”儿童节为契机在全区开展了“书香三秦 德润万家 亲子阅读 相伴成长”系列活动,通过开展“三秦优秀家书家训家风家教故事投票活动”,广泛传播中华优秀家风家教文化和科学教子理念。共选出81件优秀作品, 3.4万余人参与了投票活动。在全区城乡家庭中掀起了全家一起读书、读好书的读书高潮。二是开展“讲家庭好故事,传优秀好家风”故事汇演。区妇联分别在卧龙寺三迪社区、铁路小学、宝陵小学举办3场“贯彻十九大精神  倡扬新时代家风”主题演讲会,传承优良家训的健康风尚,树立良好的家规家风,倡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时代新风。宝鸡电视台、宝鸡日报等媒体进行直播与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提高服务能力,确保妇联组织改革在基层落地。

为深化基层妇联组织改革,按照省市妇联的要求,制定下发《关于金台区村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金台区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实施方案》、《金台区妇联改革方案》。2017年12月底已全面完成乡镇(街道)区域化改革和村 “会改联”工作。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后共选举产生镇街妇联主席11名、副主席11名、兼职副主席11名,选举产生村(社区)妇联主席128名,执委1920名。同时,抓住村“两委”换届契机,促进女性参政议政,全区68个村女性村支部书记4人、村主任1人、妇联主席进村两委61人。通过召开会议、微信平台、走进基层调研、走进镇村妇联干部谈心等形式广泛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把服务妇女作为工作生命线,成为妇女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娘家人。

三、结合巾帼脱贫行动,大力开展关爱妇女儿童活动。

一是举办妇女家政技能培训,提升全区妇女脱贫致富能力。以“送技术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在西府天地举办妇女乡村农家乐厨艺培训班。在全区各镇街的60多名妇女参训,极大地提升了她们发展金台乡村旅游事业及增收致富的信心及能力。8月份开展一期两癌知识健康讲座,全区200多名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参加了培训。二是将巾帼脱贫作为重点任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开展巾帼扶志千村行活动。在我区硖石镇暴家河村、陈宝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进行贫困妇女创业就业调研。同时在基层妇联开展了“她力量”37度温情助困,巾帼扶贫我们在行动,关爱留守儿童点亮微心愿等活动。志愿者宣传队负责上门了解贫困户的需求,并协助贫困户在网上发布需求信息;衔接志愿者按照贫困户的需求募集配送物品;爱心帮扶队则负责提供自己家庭闲置物品的爱心义捐。在全社会营造关爱贫困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三是搭建爱心平台,对全区留守妇女儿童进行了摸底,建立完整档案。先后联系九牧宝鸡营销中心、福建商会、玉祥出租车公司的领导及员工共筹集资金1.5万余元走进留守儿童家中座谈、救助,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区妇联全体干部为金河镇14名留守儿童送去御寒衣物,价值5000多元;在区妇联倡议下继续开展“巾帼爱心妈妈”与贫困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春节、六一、端午节,爱心妈妈纷纷走进留守儿童家中,带去衣物等生活用品慰问关怀,并带孩子一起回家,使留守儿童真正体验到关心与爱。2018年区妇联为6名两癌妇女争取救助金3.6万元,为17名“两癌”妇女发放临时救助金3.4万元,为4名贫困妇女发放救助金4000元。

四、招商引资、争取资金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初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区妇联多方争取,主动联系,以招商引资为抓手,着力提升妇联组织参与全区经济建设的力度。2018年,完成招商引资1000万元。争取中省市项目资金20万元。

五、创新“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妇联组织与党员队伍建设。

将“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与“主题党日”活动深度融合,组织党员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 4月、5月两个月的20日定为“脱贫攻坚主题日”;6月“不忘入党初心 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7月区妇联党支部、团区委党支部联合开展了“学习红旗渠精神争做新时代党员”主题党日研学活动,用行动传承共产党人的建党初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8月区妇联组织卧龙寺街道、硖石镇及瓦厂街社区、宝铁社区负责人一行12人赴眉县横渠镇横渠村宝鸡家风馆参观学习。11月“脱贫攻坚问题大核查” 主题党日,党日活动主题鲜明、凝聚力强,极大促进了妇联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金台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决算只有一个本级行政单位。属全额拨款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宝鸡市金台区妇女联合会(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5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计101.96万元,较上年减少15.04万元,下降0.15%。本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压缩专项经费。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单位主要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96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无上级补助事业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支出主要为基本支出100.16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1.96万元,较上年减少15.04万元,下降0.15%。本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压缩专项经费。

2、基本支出100.1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1.3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8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购买固定资产)。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2018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2.2017年培训费1.45万元,2018年无培训费支出,主要根据市妇联的要求开展相关培训。

3.2018年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无部门绩效管理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万元,其中:办公费20.92万元,印刷费0.78万元,电费0.36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差旅费0.92万元,劳务费:2.31万元,工会经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末,本单位资产总额8.86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0万元。

2.固定资产8.86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汽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8.56万元。

3.长期投资0万元。

4.在建工程0万元。

5.无形资产0万元。

6.其他资产0万元。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目录.xlsx

附表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XLS

附表二:部门决算收入总表.XLS

附表三:部门决算支出总表.XLS

附表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附表五:部门决算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XLS

附表六:部门决算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XLS

附表七:部门决算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XLS

附表八: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