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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原卫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05 14:14:41 浏览次数:

宝鸡市金台区原卫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主管全区卫生计生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贯彻党和国家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区域卫生规划,编制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组织实施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行业服务要素准入制度,协调卫生资源的配置。研究制定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指导制定初级卫生保健规划,依法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它常见病、多发病的监测防治。组织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疫情、病情、灾情、突发事件,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依法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业务实行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区传染病防治。制定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按照国家、省、地卫生机构编制标准,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工资福利和卫生行业人才交流工作。承担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更名为宝鸡市金台区卫生健康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及卫生计生重点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健康金台”建设目标,坚持以“三大攻坚战”为抓手,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扶贫统揽卫计工作,聚焦追赶超越,凝心聚力抓落实,巩固深化医疗改革,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全区深化医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等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卫生计生和健康金台建设整体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区卫计局先后荣获2018年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报刊宣传先进集体、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调查优秀单位、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优秀单位、省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市级无烟单位等荣誉。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金台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机关)

2

金台区卫生监督所

3

金台区蟠龙镇卫生院

    4

金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5

宝鸡市金台区金河镇卫生院

6

宝鸡市金台区陈仓镇卫生院

7

宝鸡市金台医院

8

宝鸡市金台区金河镇陵原卫生院

9

宝鸡市金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0

宝鸡市金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

宝鸡市金台区中医医院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96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478人;实有人员715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69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096.71万元,支出22096.71万元,较上年收入24772.67万元,支出24772.67万元,减少约10.8%。原因是2018年计划生育政策变化,收入支出较往年有所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财政拨款收入为9842.35万元,事业收入12219.49万元,其他收入34.9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基本支出为20491.29万元,项目支出为1602.2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1.51万元,项目支出1,450.84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度较少,原因是2018年计划生育政策变化。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年度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9.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043.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37.00万元,农林水支出 302.5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其中人员经费4,695.44万元,公用经费3,696.0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计为本年数 15.10万元,上年数 19.47万元,减少 4.37万元,增减率-22.44%。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无,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2018无公务用车购置,截至2018年底公务用车保有情况为零。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费为0.08万元,较上年0.29万元,减少0.21万元,增减率为-72.41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培训费支出7.64万,承担全区职业病防治、公共卫生、青少年健康知识等培训工作。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原因。会议费支出9.41万,较上年增加,原因为承担厕改等全区性工作。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 456.16万元。 

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5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末,本单位资产总额26800.31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5939.87万元。

2.固定资产24133.28万元,其中:房屋49087.79平方米,价值17274.29万元;汽车22辆,价值311.47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11台(套),价值136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5163.13万元。

3.长期投资0.2万元。

4.在建工程415.07万元。

5.无形资产79.12万元。

6.其他资产21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原卫计局2019年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