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5789/2020-02206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1-06 08:58:42
名  称:宝金政发〔2020〕12号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金政发〔2020〕12号

宝金政发〔2020〕12号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06 08:54:54 浏览次数:

宝金政发〔2020〕12号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宝鸡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区司法局组织各镇街、各部门对我区目前现行有效的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保留6件,待修订1件,废止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自本次清理结果公布之日起,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待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由责任单位及时修订后报区政府按程序研究公布。

 

 

附件:

附件1金台区人民政府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2金台区人民政府暂保留待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3金台区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