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发布时间: 2020-05-28 16:46:57 浏览次数:

基本信息:

金台区乡村振兴局是金台区政府组成部门,专门负责推动和协调全区乡村振兴工作。2021年5月由金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金台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隶属区政府,正科级建制,负责全区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同时,承担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兼任。

办公地址:金台区蟠龙镇龙腾西路1号蟠龙官邸24楼;

邮政编码:721004;

办公电话:0917-35205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00—18:00


机构职能:

(一)承担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二)牵头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做好乡村振兴有关具体工作;

(三)牵头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拟定职责内区级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参与区级衔接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五)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工作。

(六)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七)负责指导搞好小额信贷、互助资金相关政策落实和监督,抓好光伏电站管理运维、收益分配工作和“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工作。

(八)组织建设区级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科技园;

(九)负责牵头做好社会帮扶工作,开展定点帮扶、行业帮扶及相关考核评价工作,协助开展“百企兴百村”行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参与乡村振兴;

(十)协助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

(十一)配合组织部门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

(十二)配合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


领导分工:

1.郑伟平: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工作,分管办公室。  

2.康军明:党组成员、正科级督查专员 ,负责督查、考核等工作,分管督查考核股,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        

3.魏银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行业部门巩固衔接、消费帮扶、社会帮扶、光伏电站管理、互助资金监管、乡村建设等工作,分管开发指导股(乡村建设股)。      

4.梁彦锋: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规划、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分管规划资金股、扶贫资产管理中心。      

5.苟晓春:扶贫信息监测中心主任  ,负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数据信息、12317信件转办、驻村帮扶、宣传等工作,分管信息监测股。


内设机构:

区乡村振兴局设5个内设机构:扶贫信息监测中心、办公室、资金规划股、开发指导股、督查考核股。


所属单位:扶贫信息监测中心

信息股负责人:王欣

联系电话:0917—3520569

职责:负责组织各镇、涉农街道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的动态管理、基础信息采集、收入采集等工作;各级信息系统中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的各项指标常态化监测及数据分析工作;组织各镇、涉农街道开展日常省级防返贫监测“点对点”调度工作、各级安排的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加强与各行业部门进行防返贫预警信息交换及数据比对工作;组织各镇、涉农街道开展监测对象的风险识别及风险消除工作;上报信息监测工作各类统计报表。


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人:王晓珍

联系电话:0917—3520512

职责: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承担文电、档案、保密、接待、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乡村振兴重要会议的牵头组织、综合材料拟定工作;负责区乡村振兴局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维护、信息更新和舆情处置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信息、安全、党务政务公开、行政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人员职称评定、职务评聘、退休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的办理和督办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资金规划股

股室负责人:秦波

联系电话:0917—3520135

职责:负责指导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并对项目实施情况督导检查;负责全区致富带头人技术培训监督工作;负责全区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审批、贴息兑付等工作;完成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开发指导(乡村建设)股

股室负责人:雷浚伊

联系电话:0917—3520299

职责:统筹协调行业部门帮扶工作、产业帮扶工作、就业帮扶工作、全区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雨露计划”+就业促进工作、脱贫村互助资金协会管理工作、消费帮扶工作、脱贫村光伏电站管理工作、社会帮扶工作、乡村建设工作、乡村治理工作,承办区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督查考核股

股室负责人:张静

联系电话:0917—3520299

职责:负责巩固衔接年度考核目标的制定、分解和组织实施;根据后评估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结果,综合分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负责后评估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目标运行监控;负责做好后评估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组织协调、考核材料的分解与收集等有关工作;有关中省市各级督查、暗访、通报、区级督查等问题整改工作;承办区局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