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宝鸡市人民政府文件宝政发﹝2019﹞10号文件及宝住建函﹝2019﹞162号文件,经审核以下不符合申报保障房条件的人员有:
闪双平 冯惠琴 张兰 宋晓伟 王丽娟 杨会云
孟建红 李金超 刘宝凤 赵林侠 王亚宁 张宏科
王蒙蒙 吴小平 雒小伟 张红平 杨新爱 张均利
焦彩云 刘文庆 马亮 马建民 王薇 吴川
该24户不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17日
公示期限:5天
监电话:0917-3465881
金台区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