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1-13 10:04:55 浏览次数:

依据宝鸡市人民政府文件宝政发﹝2019﹞10号文件及宝住建函﹝2019﹞162号文件,经审核以下不符合申报保障房条件的人员有:

闪双平  冯惠琴  张兰  宋晓伟  王丽娟  杨会云

孟建红  李金超 刘宝凤 赵林侠  王亚宁  张宏科

王蒙蒙  吴小平 雒小伟 张红平  杨新爱  张均利

焦彩云  刘文庆  马亮  马建民  王薇    吴川


该24户不符合保障房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17日

公示期限:5天

监电话:0917-3465881

金台区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