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发放金台区2021年度“三类人”扶贫
资产管护人员补助资金的公告
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宝乡振发〔2021〕10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1〕45号)文件要求,经各村排查上报,镇政府审核,区乡村振兴局审定,确定金台区2021年“三类人”(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扶贫资产管护人员26人,参照金台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护人员补助标准,现按照600元/人·月下发本年度补助资金20万元,现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受理人:秦波
监督电话:12317 0917—3520135
受理地址:蟠龙新区龙腾西路1号
附件:金台区2021年度“三类人”扶贫资产管理资金
明细表
宝鸡市金台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