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

发布时间: 2021-02-23 17:03:03 浏览次数: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

2、负责年度工作计划、调查研究等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及文书档案、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等综合文秘工作;

3、负责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及会议、保卫、接待、采购等行政后勤工作;

4、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领导批办件、信访件的协调、交办及督办;

5、负责牵头制定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政府对本局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6、负责政治学习、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妇女儿童、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

7、负责干部职工的考核、交流、奖励及职务任免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8、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郭红波       电话:0917-3551099



(二)法制股

1、指导全区城管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制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以及行政处罚文书的管理,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3、负责全区夜间施工许可手续的备案。

4、组织法制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处理城管执法投诉。

6、负责调度全区城管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城管队伍的执法情况。

负责人:张磊      电话:0917-3414089    



(三)绿化股

1、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考核。

2、负责全区脱离实际造景造湖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指导开展全区园林绿化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4、负责对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程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并监督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

5、负责局系统园林绿化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区创园办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林利平      电话:0917-3139099



(四)数字化城管办

1、承担拟定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办法的工作。

2、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考核、评价工作。

3、组织制定全区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园林绿化、广告牌匾、数字城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实施和监督检查。

4、承担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指标数据采集工作。

5、承担全区数字化考评工作。

6、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7、承担全区数字化城管的监督、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负责人:代琳      电话:0917-3465228



(五)环卫股

1、负责拟订全区市容环卫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监督全区环卫设施配置、维护与管理;

3、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指导建成区各镇街环境卫生工作;

4、协调全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

5、监督指导全区城建成区环卫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6、负责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7、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叶俊杰      电话:0917-3131719



所属单位:


根据市编办《关于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宝编办发〔2017〕268号)精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目前下设4个事业机构。以原市综合执法局金台执法大队机构人员为基础,组建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以原市园林环卫管理局金台园林环卫管理处机构人员为基础,组建金台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保留“金台园林环卫管理处”牌子;以原市垃圾清运中心和垃圾收费处下划机构人员为基础,组建金台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将区住建局下属的园林绿化管理站转隶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管理。

1、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负责行使辖区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执法职能;负责辖区养犬管理工作;参与辖区占道停车场点(包括行车道、人行道)的设置和管理工作;非法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行使辖区绿化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行使辖区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执法职能;行使辖区工商管理方面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执法职能;行使辖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行使辖区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执法职能;行使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行使辖区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执法职能;行使辖区工商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乱摆摊点的执法职能;行使辖区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执法职能;行使辖区食品药品监管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随意摆放、占道经营、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执法职能;完成数字化城管交办的各类案件。

大队长:王旭东

联系电话:0917-3136730


2、金台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园林环卫管理处):

负责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的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道路绿地、街头游园广场、公共绿地、行道树盘的清扫保洁;负责辖区内道路洒水降尘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环卫法规、条例、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完成区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任:辛军平

联系电话:0917-3212257


3、金台区园林绿化管理站:

承担全区绿化建设类各项任务;负责辖区内道路绿地、街头游园广场、公共绿地、行道树的常管护工作;负责全区新建道路、更新改造道路及新批绿地的绿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管辖范围内数字化涉及绿化案件的办理工作;按照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的规定,协助办理审批手续并督促指导、做好恢复工作;查处损害、破坏行道树、绿地及绿化设施案件;负责非常时期(洪水、风力、地震等)道路已损树木的清障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完成区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站长:田录启

联系电话:0917-3465413


4、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和收费等工作。

主任:王军平

联系电话:0917-3215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