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1-02-23 15:03:09 浏览次数: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和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