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股室和所属单位

发布时间: 2021-02-24 16:42:51 浏览次数:

内设股室:在区司法局设5个股室


办公室

负责人:江凌

联系电话:0917-3153913

股室职责: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安全、综治、公务接待、精神文明等政务工作。

2.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中省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3.承担机关的人事、编制、劳资等工作。

4.负责本系统党建日常工作及目责考核、纪检监察、政务督查。

5.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6.负责人大、政协、工青妇、深化改革等日常工作。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人:苗芳媛

联系电话:0917-3153920

股室职责:

1.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办和区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协调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

3.拟定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督促组织实施,具体承担区级层面党委部门法治化建设日常管理工作推进。

4.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5.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负责本单位各行业法宣传。

6.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7.负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8.负责统筹本系统各类平台宣传信息发布及统计上报工作。


法制股

负责人:燕丽

联系电话:0917-3153918

股室职责:

1.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2.负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3.负责指导、协调、规范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负责政府执法部门法治化建设日常管理,组织工作推进。

6.牵头统筹系统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生态保护工作,负责日常事务。


基层股

负责人:刘利民

联系电话:0917-3153919

股室职责:

1.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2.负责全区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禁戒毒、法轮功人员管理工作。

4.指导管理镇街社区戒毒后续照管工作。

5.指导管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及服务,组织实施日常考核。

6.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区级调解组织管理。

7.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律师与公共法律服务股

负责人:李晓庆

联系电话:0917-3327269

股室职责:

1.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及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3.协助做好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

4.负责市律协金台联络组的工作。

5.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6.指导、监督公证工作。

7.负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统筹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