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

发布时间: 2021-02-24 15:38:07 浏览次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防震减灾、人民防空等工作,为正科级单位,设行政编制8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5个股室 [其中包括:办公室、城建股、建管股、住房物管股、防震减灾股] 和3个局属事业单位 [ 其中包括:宝鸡市金台区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宝鸡市金台区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 、金台区建筑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站] 。


内设股室:

办公室

负责人:张鑫

联系电话:0917-3465028

负责局党务、政务和日常内务工作;负责对全局职工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局党、政责任目标的制订和督办;负责12345市民热线和领导信箱转办案件的管理、交办和回复;承办人事、劳资、职称评聘中的具体事务;负责承办行政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扫黑除恶等具体事务;负责全局性会议的会务筹备及综合材料的草拟;负责全局经费计划编制和财务管理;负责财会、文书及城建档案的归档、管理;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兼办系统工、青、妇等群团的相关工作;负责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房物管股

负责人:何安

联系电话:0917-3465195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建立全区物业管理相关制度、实施物业企业信用考核管理、调处物业矛盾纠纷;负责物业管理公益性岗位的申报及季度报表上报;负责物业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负责指导镇街做好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成立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数据报表统计上报、信息平台数据录入、数据库信息更新管理;负责区直管公房管理、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审批等工作;负责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城建股

负责人:刘涛

联系电话:0917-3465669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城市建设、城市燃气、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考查、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对背街小巷有计划的进行改造;负责城市数字化案件办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燃气和燃气具经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管理、城市内涝治理、城市人居环境和节水等工作。负责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建管股

负责人:杨海丽

联系电话:0917-3465189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建筑行业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改革、建筑业劳保统筹基金的收缴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镇街村镇建设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防震减灾股

负责人:倪江陵

联系电话:0917-3465035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防震减灾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起草区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制定防震减灾事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地震监测预报,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镇街开展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负责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所属单位:

宝鸡市金台区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人:王伟辉

联系电话:0917-3465398

负责贯彻执行住房、民房、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据政策法规和辖区实际,制定全区住房、民房、物业管理工作办法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物业接交验收监管、物业服务诚信建设考核等。


宝鸡市金台区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

负责人:王春武

联系电话:0917-2832013

负责单位党支部工作;负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主管局负责防震减灾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占用、开挖审批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巡查维护管理及数字化派遗案件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内涝防治工作;负责区、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宝鸡市金台区建筑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站

负责人:张鑫

联系电话:0917-3465018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辖区区管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的劳保统筹基金的收取和管理;负责统筹基金的收取、管理、支付、调剂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