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发布时间: 2021-02-26 10:41:28 浏览次数:

基本信息:

硖石镇人民政府处理辖区镇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单位,设行政编制29名。镇政府下设六个行政机构,其中包括:党政办公室(财政所)、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所、不动产登记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司法所)、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和六个事业机构,其中包括:经济综合服务站(畜牧兽医站、水务管理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室)、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文化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队、便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位于宝鸡市金台区红硖村红硖街道。

乘车路线:乘金台-六川河班车,在红硖村下车即到。

邮   编:721309

办公电话:0917-33595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00-18:00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定。

2、负责镇机关、村、企事业、两新组织党的建设。

3、指导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4、负责村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驻镇机构的相关工作。

5、制定村建设发展规划,规范村管理,完善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健全服务网络,搞好社会服务。 

6、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民族宗教、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残助残、拥军优属、优抚安置、殡葬管理、老龄等社会事务工作。

7、负责对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的协调、指导,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经济统计工作;因地制宜组织发展特色经济促进辖区经济繁荣。

8、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宣传、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及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邪教及非法组织。

9、负责辖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0、负责辖区爱国卫生和精神文明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土地管理、植树绿化、民房建设、城市管理、防汛防滑、物业管理、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工作。

11、负责开展健康教育、文化教育、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科学知识的普及,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各项公益事业。

12、负责辖区国防教育、人民防空、民兵训练、预备役登记和兵员征集工作,加强“双拥”工作。

13、负责联系驻地人大代表工作;组织政协学习组成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

14、受区政府委托管理镇国有资产,负责管理镇行政经费;负责村财政管理;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惠民资金。

15、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并及时调查核实、解决处理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介绍:

一、侯宏昌  镇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二、符鹏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所。

三、付建勋  镇人大主席

分管镇人大、精神文明建设、应急管理、信访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陈  炜  镇党委副书记

分管镇基层党建、政协学联组、人事管理、意识形态、目责考核、基层组织管理、工商联、共青团、妇联、工会、档案、机关日常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分管镇柴胡产业发展;完成镇党委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王树勋  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镇纪委和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各级巡视巡查工作对接及各项整改工作;完成镇党委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张翔  镇组织委员

分管镇党建、组织、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李红江  镇副镇长

分管镇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环境治理、农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林业、水利、交通、畜牧兽医站工作;联系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分局硖石国土所;完成镇党委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董亚雯  镇副镇长

分管镇民政、医保、行政审批、残联、人社、卫健、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教育体育、科技、劳动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联系金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硖石市场所;完成镇党委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吴 丹  镇武装部长

分管镇武装、政法、维稳等工作;联系金台区司法局硖石司法所;完成镇党委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机构:

党政办公室(财政所)

联系电话:0917-3359533


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3359571


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917-3359560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民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3359850


应急管理办公室(司法所)

联系电话:0917-3359585


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3359575


事业机构:

经济综合服务站(畜牧兽医站、水务管理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室)

联系电话:0917-3359561


社会保障服务站

联系电话:0917-3359580


公用事业服务站(文化站)

联系电话:0917-3359575


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电话:0917-3359585


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电话:0917-3359533


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7-3359581


咨询投诉:

硖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0917-3359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