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行34510便民服务机制,赢得群众广泛赞誉

发布时间: 2021-07-06 15:15:00 浏览次数:

2021年初,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投入使用。这是区司法局新近成立的综合性司法服务中心,设有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证办理、律师服务、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司法鉴定、综合接待九大服务窗口。同时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开设“专家门诊 ”,进行区域化网格管理,大力推行“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体系,针对个案开展全程跟踪服务。致力于打造 “一站式”服务群众模式,建立一体化法律服务平台。

中心开设畅通了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金台司法”“金台区法律援助中心”等微信公众平台网上通道,细分业务精心服务的“专业通道”,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急事特办通道”,确保以优质服务解决群众之急难愁盼。

构建“四系统”。创设便民咨询的“网上询办系统”,归口直联的“窗口询办系统”,直达村组的“联动特办系统”,群众打分的“评价监督系统”四位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积极响应群众需求,及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中心设立“五岗位”。通过设置“党员示范岗”、“律师公益岗”、“公证导引岗”、“人民调解岗”、“法律咨询岗”等专业岗位,号召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综合施策,科学管理,帮助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随着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开展,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中心制定、推行了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1、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法律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以内,满足了困难群众的需求,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2、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安排法律援助人员上门提供法律服务。

3、开设“专家门诊”。选派10余名优律师进驻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开设“专家门诊”,针对群众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4、简化审查程序,缩短审核审批时限。对群众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核审批时限,由规定的五个工作日,缩短为两个工作日;对偏远地方、交通不便群众,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核审批,一次性办理完毕,不让群众多跑路。

5、开设微信公众号线上服务平台,网上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申请、受理法律服务事项,推行“一键上网、便利入网”服务,实现法律服务智能化,让群众随时随地享受公共法律服务。自公众号开设以来,网上咨询和申请受理业务进展顺利。

6、建立援调对接机制,努力实现受援人利益最大化。法律援助机构对援助事项进行事前风险评估,推行诉前、庭前调解服务模式,建立咨询、代书、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援助形式并用的综合纠纷解决机制, 节约司法资源和时间成本,努力实现最佳纠纷解决效果。

7、建立异地协作机制,降低维权成本。困难群众异地申请法律援助、农民工异地讨薪和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异地配合调查取证、协作办案,确保维权途径一路畅通。

8、建立法律援助与法院司法救助审查互免机制。对于已获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法院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直接给予司法救助。对于已获得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直接给予法律援助。

9、整合司法系统各项服务职能和服务资源,实行“窗口化、一站式”服务,创新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降低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成本,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

10、针对不同案件,结合群众意愿,大力推行“点援+选派”指派模式,改进指派方式,为群众提供更专业、更精准、高品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增强群众的满意度。

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区援助中心为多名妇女、农民工、老年人等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援助,在此列举几例:

1、2021年5月,为扶风县法门镇齐村村民史某(女)提供法律援助,史某2020年8月为一家个体户从事服务员工作,同年11月因与店主发生口角被解雇,尚未领取的2160元劳务报酬店主克扣不给,史某多次索要无果。史某申请援助后,承办人了解并调取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及时将案件诉至法院。为了帮助史某尽早拿到工钱,法律援助人员积极配合法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耐心细致地对店主进行说服教育,协调双方很快达成一致,店主及时拿出拖欠史某的2160元现金一次性付清。

2、低保妇女艾某被人打伤,法律援助帮助获赔偿。艾某系太白县咀头镇人,靠低保维生。2019年4月在金台大道被他人打伤,致轻伤一级,伤残九级。双方协商长达一年多仍未果。2020年8月艾某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人员经多次耐心细致地与被告方沟通,并向其科普法律规定及危害后果,协调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同意一次性赔偿艾某经济损失24万余元,2021年5月初,在办案人员和法律援助人员主持协调下,被告方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艾某也对被告人给予了谅解,艾某的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得到圆满解决。

3、贫困女掉水池骨折,法援帮助及时获赔款。2020年9月,陈仓区周原镇农民严某在宝鸡一建筑公司承包的蟠龙新区污水处理厂干清洁工时掉入水池造成多处骨折。出院后经与建筑公司交涉,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今年1月严某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人员考虑到严某家庭生活困难,盼望着拿到钱还要继续治疗,援助人员优先安排办理,及时收集证据,快速起诉,并积极与办案法官沟通,共同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协调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建筑公司在开庭当天现场给付严某2万元赔偿款,并承诺剩余部分6月份付清,严某对此非常满意。

4、贫困老人受伤,法援帮扶索赔。2020年9月1日,位于辖区陈仓村贫困户老农景某在宏文路过马路时被二轮电动车撞伤,事故认定电动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要责任。但电动车乙方只给景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其他经济损失概不赔偿。2020年11月底,景某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人员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赶往交警队了解相关案情,获知电动车投保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经向保险公司了解,肇事方早已把医疗费从保险公司领走。于是援助人员将保险公司与肇事方一并诉至法院,经审理后,法院判决由被告赔偿景某经济损失13814.52元,判决生效后,援助人员又主动帮助老人督促被告履行了给付义务。老人为了表达感激之情,于2021年5月赠援助中心“心系弱势群体,甘愿扶贫帮困”锦旗一面。

5、2020年底至2021年初,援助中心按照市、区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组建了农民工讨薪维权专业服务团队,面向农民工展开全方位、全覆盖法律援助服务。

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以来,已累计接待来电、来访人员5000人次,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81件,为484人提供法律援助,其中涉及农民工案件426件;刑事辩护案件152件。成为了“金台司法”品牌建设中一张靓丽的对外展示名片,公众知晓率广、满意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