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关于2021年“三类人”扶贫资产
管理管护人员的公告
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宝乡振发〔2021〕10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1〕45号)文件要求,市级衔接资金可用于扶贫项目资产管护补助项目,享受对象为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经各村排查上报,镇政府审核,区乡村振兴局审定,确定何宗等26人为金台区2021年“三类人”扶贫资产管护人员,现予以公告。
附件:金台区2021年“三类人”扶贫资产管理管护人员花名册
宝鸡市金台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