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债〔2021〕14号)文件,下拨我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6692万元,专门用于清算本应由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承担,实际由区级财政垫付的2019年、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现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受理人:秦波
监督电话:123170917—3520135
受理地址:蟠龙新区龙腾西路1号
宝鸡市金台区乡村振兴局 宝鸡市金台区财政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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