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级各专委会、有关部门:
为推进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区安委办依据《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宝金安委〔2020〕4号)和三年行动中期效果评估情况,梳理出2022年度工作任务,制定了《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度工作任务台账清单》,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主动认领任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高度重视,坚持标本兼治。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镇街、区级各专业委员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挖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完善并落实。要归纳整理经验做法,借鉴其他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在全区推广。
二、对标对表,逐项落实工作。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以三年行动中期效果评估为抓手,健全完善问题隐患、制度措施和重点工作台账“三个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强化督办措施,确保年底前件件落实、任务清零。要全面梳理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的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落实自查自改,持续性工作要紧抓不放,未完成任务要尽快补齐短板,扎实做好三年行动收官迎检准备。
三、加强督办,确保任务完成。区安委办将针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定期开展跟踪督办,对于工作任务进展缓慢的单位,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暗访抽查,查实查准问题,进行提醒警示,切实提升工作成效。要强化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宝鸡市金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2022年任务台账清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措施和要求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 | 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 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科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接受1次系统学习培训。 | 2022年10月 | 区应急局、区委组织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
2 | 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 加强公众安全教育,结合实际建设灾害事故、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教育场馆、体验基地,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 2022年10月 | 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 | ||||
3 |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发展“三个经济”等工作,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深入融合、协调发展。 | 2022年11月 |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 ||||
4 | 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 2022年8月 | ||||||
5 | 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 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 | 2022年6月 | 区应急局牵头,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各镇街 | ||||
6 | 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 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 2022年10月 |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
7 | 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筑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 2022年7月 | 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 |||||
8 | 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 2022年8月 | 区应急局、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各镇街 | |||||
9 | 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切实充实区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区级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通过公务员遴选、招录、调任、转任等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 2022年11月 | 区应急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各镇街 | ||||
10 | 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分别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细化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做到分级分类精准执法。 | 2022年10月 | 区应急局 | |||||
11 | 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鼓励监管干部到重大事故灾害和应急救援一线历练,在实践中经受摔打考验,全力以赴强能力、补短板,熟练掌握应急管理基本知识、监管执法基本要领、应急救援基本技能。 | 2022年9月 | 区应急局、区人社局,各镇街 | |||||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2022年任务台账清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措施和要求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2 | 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 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实施相应的经济处罚。 | 2022年11月 |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
13 |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 推动落实第一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制度和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 2022年10月 | |||||
14 | 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等为重点,采取现场询问、随机考试等方式,检查个人岗位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凡不合格者要组织重新培训和考试,直至调整工作岗位。 | 2022年10月 | ||||||
15 |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各负其责、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 2022年10月 | ||||||
16 |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 考核制度 | 企业要建立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为主线,以杜绝岗位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的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实施“零死亡”目标管理,加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员工绩效、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评比中的比重,实行生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 2022年11月 | |||||
17 | 强化安全投入 | 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纳入企业年度安全费用计划。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审计等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要严格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要及时更新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 2022年6月 |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 ||||
18 |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强化对高危行业企业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完善三级教育培训计划,按规定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利用中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区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 2022年11月 |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
19 | 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制度 | 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评定标准,自主创建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持续改进和达标晋级。要以“精、严、细、实”为标准,从工艺流程、现场管理、岗位操作、设备运行和人的安全行为等方面进行规范,制定科学、严谨、细致、精准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岗位双述”等安全示范岗。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标准化自评工作。 | 2022年11月 |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
20 | 严格落实治理措施 | 企业要严格对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重大隐患落实“一隐患一方案”,做到整改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施闭环管理,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 2022年8月 |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
建立区、镇街及各类企业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 2022年11月 | 区应急局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
21 | 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 | 各镇街、区级各有关部门对直接组织签订承诺书的单位年度检查要达到100%,对下一级组织签订承诺书的单位抽查不低于10%。 | 2022年9月 | 负有安全监管和管理职责的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
22 | 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 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陕西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陕应急〔2019〕300号),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并包含劳务派遣人员。鼓励其他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2022年6月 | 区委军民融合办、区发改局、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等区级部门,各镇街 | ||||
23 | 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 | 2022年9月 | 区应急局 | |||||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台账清单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重点工作 | 工作措施和要求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24 | 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 严格化工项目准入条件 | 2022年底前,要结合本地区产业规划、产业链,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 | 2022年10月 | 区危化安委,各镇街 | |||
25 |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 |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 | 2022年7月 | 区交安委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镇街实施 | ||||
26 | 根据陕西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确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线路,明确危险化学品运输途径。 | 2022年10月 | ||||||
27 | 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 | 2022年10月 | ||||||
28 | 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 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 | 2022年11月 | 区工安委牵头,区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金台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实施 | |||
29 | 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 | 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 2022年11月 | 区应急局牵头,区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实施 | ||||
30 | 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 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 落实有关精细化工企业评估建议,进行整改。 | 2022年7月 | 区应急局牵头,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落实 | |||
31 | 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的精细化工企业完成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 2022年8月 | ||||||
32 | 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及时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 | 2022年9月 | ||||||
33 | 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 落实从业人员学历要求 | 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 2022年 | 区应急局牵头,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落实 | |||
34 | 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2022年 | ||||||
35 | 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 利用省内师资力量,采取送出去学,请进来教等方式,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 2022年 | 区应急局 | ||||
36 | 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中央在金重点企业应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企业。 | 2022年10月 | 区应急局牵头,各镇街落实 | |||
37 | 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 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 | 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 | 2022年 | 区应急局牵头,区委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落实 | |||
38 | 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 建成化工园区应急救援队伍。 | 2022年11月 | 区危化安委牵头,各镇街落实 | ||||
39 | 建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指挥调度体系。 | 2022年11月 | ||||||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台账清单 | ||||||||
序号 | 主要内容 | 任务指标 | 主要工作 | 完成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40 |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 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整改。 | 2022年10月 | 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金台分局、市公安局金台分局、金台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镇街 | |||
41 |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 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按照三年分步实施,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 | 2022年10月 | 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金台分局、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区人防办、金台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镇街 | ||||
42 | 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从根本上解决因“停车难”而占堵消防车通道的突出问题。 | 2022年11月 | ||||||
43 | 集中开展六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 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 |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 2022年9月 | 区商务局、金台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镇街 | |||
44 | 加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 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现全部达标。 | 2022年6月 | 区文旅局、区民宗局、金台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镇街 | ||||
45 | 集中开展六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 加强学校及周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 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实现达标。 | 2022年6月 | 区教体局、市公安局金台分局、金台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镇街 | |||
46 | 加强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 | 完成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任务。 | 2022年8月 | 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气象局、金台消防救援大队、相关企业等分工负责,各镇街 | ||||
47 | 整治老旧场所、消防产品领域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 消防产品领域综合治理 | 消防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监督抽查,实现不合格率低于10%。 | 2022年5月 | 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金台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 |||
48 | 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 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 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 2022年7月 | 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金台消防救援大队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镇街 | |||
49 | 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 | 火灾隐患挂账隐患整改完成。 | 2022年7月 | 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民宗局、金台消防救援大队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镇街 | |||
50 | 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领域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 2022年11月 | |||||
51 | 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 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 | 建成各地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 2022年10月 | 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金台消防救援大队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镇街 | |||
52 | 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 全区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系统。 | 2022年11月 | 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金台消防救援支队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镇街 | ||||
53 |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 举办普通高校消防安全示范课竞赛。 | 2022年6月 | 区消安委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镇街 | |||
54 |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 各基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全覆盖消防培训。 | 2022年10月 | |||||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台账清单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重点工作 | 工作措施和要求 | 完成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55 | 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 依托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 2022年7月 | 区交通局、金台交警大队牵头,区发改局配合,各镇街 | |||
56 | 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 2022年7月 | ||||||
57 | 完善事故调查制度 | 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出道路运输市场。 | 2022年10月 | 区交安委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各镇街 | ||||
58 | 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 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 | 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 2022年6月 | 区交安委牵头,区交通局、区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配合,各镇街 | |||
59 | 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 2022年9月 | ||||||
60 | 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 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 | 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 | 2022年6月 | 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金台交警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61 | 严厉打击货车“大吨小标”、非法生产、改装、销售、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监管,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 2022年6月 | ||||||
62 | 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 | 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 | 2022年7月 | 区工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金台交警大队配合,各镇街 | ||||
63 | 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 | 2022年8月 | ||||||
64 | 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 2022年6月 | ||||||
65 | 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 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 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 | 2022年10月 | 区交通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金台交警大队配合,各镇街 | |||
66 | 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 2022年9月 | ||||||
67 | 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 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 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 | 2022年11月 | 区交通局牵头,金台交警大队配合,各镇街 | |||
68 | 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 2022年11月 | ||||||
69 | 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 | 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 | 2022年10月 | 金台交警大队牵头,区交通局配合,各镇街 | ||||
70 | 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 2022年10月 | ||||||
71 | 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 | 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 | 2022年6月 | 区交通局牵头,金台交警大队配合,各镇街 | ||||
72 | 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并及时依法解聘。 | 2022年6月 | ||||||
73 | 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 2022年7月 | ||||||
74 | 加大宣传曝光力度 | 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 | 2022年5月 | 金台交警大队牵头,区交通局配合,各镇街 | ||||
75 | 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 | 2022年 | ||||||
76 | 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 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 | 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 | 2022年8月 | 区交通局牵头,金台交警大队配合,各镇街 | |||
77 | 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 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 | 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 | 2022年10月 | 区文旅局牵头,区交通局、金台交警大队配合,各镇街 | |||
78 | 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 | 2022年11月 | ||||||
79 | 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 | 2022年8月 | ||||||
80 | 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 | 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三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 | 2022年7月 | 区交通局牵头,金台交警大队、区发改局配合,各镇街 | ||||
81 | 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 | 2022年9月 | ||||||
82 | 出台大货车安全管理意见,推动全市大货车监控平台建设,突出重点区域监管专项整治,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 | 2022年7月 | ||||||
83 | 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 2022年 | ||||||
84 | 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 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 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 | 2022年7月 | 区交通局牵头,金台交警大队、区应急局配合,各镇街 | |||
85 | 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 2022年10月 | ||||||
86 | 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 | 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 | 2022年10月 | 区教体局牵头,金台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配合,各镇街 | ||||
87 | 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 | 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 | 2022年6月 | 金台交警大队牵头,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 ||||
88 | 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 | 2022年6月 | ||||||
89 | 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深化农村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规范警保合作劝导员工作职责,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应用,推广实施“路长制”,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长”作用,集中开展大劝导行动。 | 2022年6月 | ||||||
90 | 出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农用车安全监管实施意见,完善责任链条,形成长效机制。 | 2022年6月 | ||||||
91 | 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 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 | 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 | 2022年8月 | 区住建局牵头,金台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各镇街 | |||
92 | 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 2022年10月 | ||||||
93 | 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 严查突出交通违法 | 对重点道路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可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 | 2022年7月 | 金台交警大队牵头,区交通局配合,各镇街 | |||
94 | 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 | 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 | 2022年11月 | 区交通局牵头,金台交警大队配合,各镇街 | ||||
95 | 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2022年10月 | ||||||
95 | 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疲劳驾驶、超速等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 | 2022年11月 | ||||||
96 | 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 2022年9月 | ||||||
97 |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 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 2022年8月 | 金台交警大队牵头,区交通局配合,各镇街 | ||||
98 | 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 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 | 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 | 2022年10月 | 区交通局牵头,区住建局、金台交警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99 | 强化道路应急保障 | 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 | 2022年9月 | 区交通局牵头,区住建局、金台交警大队、区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100 | 加强暴雨、大雾、道路结冰等恶劣天气预报预警服务、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 2022年9月 | ||||||
101 | 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 | 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 | 2022年10月 | 区交通局牵头,金台交警大队配合,各镇街 | ||||
102 | 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鼓励各地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 | 2022年10月 | ||||||
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台账清单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重点工作 | 工作措施和要求 | 完成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03 | 夯实安全生产责任 | 强化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 制定并公布各领域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 2022年8月 | 区交通局牵头,各镇街 | |||
104 | 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贯彻《全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双报告制以及全员责任制。 | 2022年8月 | |||||
105 | 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 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 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充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 | 2022年 | 区交通局牵头,各镇街 | |||
106 | 加强安全政策研究,提高战略性政策储备的能力。 | 2022年 | ||||||
107 | 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 | 2022年 | ||||||
108 | 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 | 2022年 | ||||||
109 | 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 逐步淘汰超期服役的运营车辆。 | 2022年 | |||||
110 |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 | 2022年 | |||||
111 | 制作和发放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 2022年 | ||||||
112 | 加强新媒体社会宣传教育作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 | 2022年 | ||||||
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台账清单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重点工作 | 工作措施和要求 | 完成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13 | 深入推进城市体检工作 | 指导城市体检试点工作 | 分批组织镇街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把城市体检中涉及到城市安全韧性等重点内容纳入城市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 2022年 | 区住建局牵头,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114 | 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 | 指导镇街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查找城市公共设施的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管控,补齐监管短板,落实巡检维护制度,突出问题整治,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 2022年 | |||||
115 | 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 |||||||
116 | 加强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整治 |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 | 2022年11月 | 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117 | 强化地下空间安全管理 | 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 | 指导各地开展城市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深入研判城市地下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政管网漏损等风险。 | 2022年 | 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人防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118 | 认真贯彻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 |||||||
119 | 完善燃气、渣土收纳场监管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 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 | 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 | 2022年8月 | 区住建局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120 | 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燃气设备和管网安全检查,加强应急抢险制度和队伍建设,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确保燃气设施安全、平稳运行。 | 2022年8月 | ||||||
121 | 加强燃气用户端安全管理,整治居民小区、餐饮场所和工业生产等用气企业未落实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未进行用气安全隐患自查整改以及高层建筑住户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问题,维护居民权益和公共安全。 | |||||||
122 | 推进市政排水管网GIS建设 | 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建立和完善基于GIS系统的动态更新机制,逐步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和费用保障机制。 | 2022年5月 | |||||
123 | 完善燃气、渣土收纳场监管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 抓好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管理 | 健全城市建筑垃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安全应急处置制度,逐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除风险隐患。 | 2022年6月 | 区住建局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124 | 督导建筑垃圾处置企业落实具体安全责任,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树立安全意识,定期对建筑垃圾消纳场(含封场关停的)进行堆体位移监测,确保不造成滑坡垮塌,加强对消纳场周边生态环境监测,防止大气、土壤和水体污染。 | 2022年6月 | ||||||
125 | 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 夯实城市供水、供热、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行业运营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督导运营单位落实运营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 2022年8月 | |||||
126 |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 依法依规打击建设单位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发包、肢解发包、指定分包、不按规定给施工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 2022年8月 | 区住建局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127 | 落实参建企业的主体责任 | 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 | ||||||
128 | 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 完善区、镇街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 | 2022年8月 | |||||
129 | 加强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 |||||||
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台账清单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重点工作 | 工作措施和要求 | 完成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30 | 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 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 | 结合本辖区产业规划、产业链,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建立并完善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因工艺和装备安全保障程度较低,易导致重大风险,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淘汰退出园区。 | 2022年8月 | 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金台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区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131 | 合理布局园区内企业 | 严格按照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物料互供、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对园区内各企业合理布置分区,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预防连锁事故发生。 | 2022年8月 | 区工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台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132 | 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 2022年8月 | ||||||
133 | 建立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 实现园区内企业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成率100%。 | 2022年5月 | 区应急局牵头,区工信局配合,各镇街 | |||
134 | 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 | 结合园区内企业类型,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督促企业把隐患治理作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要素的重要内容。 | 2022年8月 | 区应急局牵头,区工信局配合,各镇街 | ||||
135 | 对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筑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治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隐患严重且难以整改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顿,实施提级挂牌督办,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 2022年8月 | ||||||
136 | 建立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 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 |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重大隐患,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及时淘汰退出园区。 | 2022年6月 | 区应急局牵头,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金台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137 | 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 | 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结合园区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园区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手段,加快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 | 2022年10月 | 区工信局牵头,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138 | 对确需进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要全部安装带有定位功能的监控终端,实行专用道路、专用车道和限时限速行驶措施,由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实施统一监控管理。 | 2022年8月 | ||||||
139 | 对当前无法实施整体封闭化管理的园区,要创造条件优先对园区内高风险功能区实施封闭化管理,加强安全防控。 | 2022年8月 | ||||||
140 | 加强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 | 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 | 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 2022年8月 | 区应急局牵头,区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金台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141 | 未达到C级或D级认定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 2022年8月 | ||||||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台账清单 | ||||||||
序号 | 主要内容 | 任务指标 | 工作措施和要求 | 完成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42 | 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 | 建立危险废物鉴别体系 | 建立危险废物鉴别体系,完善鉴别程序,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机构筛查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机构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开展鉴别工作,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流程,加速引入有能力、有资格的技术机构,提高危险废物鉴别效率、增强服务社会意识、降低鉴定风险。 | 2022年10月 | 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牵头,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143 | 开展固体废物鉴别和危险废物鉴别 | 对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物料,督促企业落实产废单位主体责任,开展固体废物鉴别和危险废物鉴别;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 | 2022年10月 | |||||
144 | 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 结合辖区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推动《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19-2025年)》实施,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环境风险。 | 2022年8月 | 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145 |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 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 2022年 | 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牵头,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卫健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146 | 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危险废物和未如实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未如实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或将废弃危险化学品隐瞒为原辅料、中间产品的行为。 | 2022年 | ||||||
147 | 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 | 建立工作机制 | 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过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堵塞危险废物监管漏洞。 | 2022年6月 | 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牵头,区工信局、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区交通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 | |||
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台账清单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重点工作 | 工作措施和要求 | 完成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48 |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 严格履行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 2022年6月 | 区卫安委牵头,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配合 | |||
149 |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增加安全管理投入 | 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 2022年10月 | ||||
150 | 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 2022年6月 | ||||||
151 | 狠抓医疗卫生安全重点工作落实 | 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管理组织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技术规范,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确保医疗安全。 | 2022年6月 | 区卫安委牵头,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52 | 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全面建立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 | 2022年 | ||||||
153 | 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 严格落实全区各级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加强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通畅,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电器线路敷设安全规范。 | 2022年6月 | 区卫安委牵头,金台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54 |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消防工作人员和消防安全员进行经常化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法规培训,切实增强消防技能。 | 2022年 | ||||||
155 | 狠抓医疗卫生安全重点工作落实 | 加强危险化学品防控 | 加强医院、疾控机构实验室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殊药品的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 | 2022年6月 | 区卫安委牵头,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56 |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 | 严格履行实验室生物安全属地化监管职责,全面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制度,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实验室设施设备。 | 2022年6月 | 区卫安委牵头,市公安局金台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57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辖区内生物安全实验室和依托单位切实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实验活动、菌(毒)种和样本的保藏、保存、运输等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人员培训,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 2022年8月 | 区卫安委牵头,市公安局金台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文化和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台账清单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重点工作 | 工作措施和要求 | 完成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58 | 强化假日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 加强假日旅游安全工作,指导旅游经营单位认真做好高峰时段的定额、限额工作和热点旅游线路、旅游景区游客流量的预测、预报工作,严格审核旅游节庆活动方案及安全预案。 | 2022年 | 区文安委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 ||||
159 | 组织、指导本地旅游经营单位开展旅游安全培训、预案演练。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组,深入旅游经营第一线,检查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指导督促旅游经营单位完善管理措施,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旅游安全运行。 | 2022年 | ||||||
160 | 节假日后,认真总结分析旅游安全运行情况,针对节假日出现的安全管理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及时予以解决。 | 2022年 | ||||||
161 | 强化星级饭店的安全管理工作 | 加强对机电设施的检修和维护保养,保证设施设备运行处于良好状态,严防发生机电设施事故。 | 2022年6月 | 区文安委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 ||||
162 | 重点实施的工作任务 | 景区流量控制治理行动 | 督促旅游景区建立客流预报预警制度。在景区入口处要设流量警示牌,公布进入景区人数、重点区域人数、重点线路人数以及相对应的最大承载量,公布景区停车场最大容量、进入景区车辆数。 | 2022年5月 | 区文安委牵头,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区民宗局、区林业局配合 | |||
163 | 督促旅游景区制定超过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操练相关人员。 | 2022年5月 | ||||||
164 | 出境游安全提升行动 | 加强对出境游客的安全宣传。 | 2022年 | 区文安委牵头,市公安局金台分局配合 | ||||
165 | 加强对出境游组团社的安全管理。督促出境游组团社严格执行《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安全规范》,加强对出境游团队安全管理,选择安全有保障的地接社,对出境游线路、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评估,完善行前说明会安全提示教育制度,强化领队人员的安全提示与教育。 | 2022年 | ||||||
166 | 加强与境外相关机构合作。 | 2022年10月 | ||||||
167 | 加强出境旅游保险保障,完善出境游保险体系,鼓励出境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推动完善旅游保险附加紧急救援服务。 | 2022年 | ||||||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台账清单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重点工作 | 工作措施和要求 | 完成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68 | 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 提升检验检测风险防控能力 | 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快全区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 2022年8月 |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 |||
169 | 督促、协调和指导各行业企业依法依规对所属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测,并及时申报检验,为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真实的设备资料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条件,及时消除和化解检验检测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 2022年8月 | 区特安委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70 | 开展风险评估与监测 | 提升信息化风险防控能力 | 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信息通报制度作用,及时互通各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 | 2022年6月 | 区特安委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71 | 解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 提升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 加强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教育培训,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 2022年 |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 |||
172 | 全力推动责任保险 | 提升人民群众安全保障能力 | 推动电梯责任保险,推广“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新模式,2022年覆盖率达70%。 | 2022年 | 区特安委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73 | 探索推广“气瓶”领域责任保险,督促指导其他特种设备领域参与责任保险。 | 2022年 | ||||||
174 | 宣传推广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行业协会、检验检测机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等作用,鼓励特种设备各行业积极投保。 | 2022年 | ||||||
175 | 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 提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 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2022年,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健全,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 | 2022年 | 区特安委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台账清单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重点工作 | 工作措施和要求 | 完成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76 | 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 | 严格日常管理 | 严格门禁管控、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学生宿舍安全、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各类学生活动安全管控、预防溺水、预防踩踏等日常管理事项内容。 | 2022年 | 区校安委牵头,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金台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77 | 对原有其它建筑物改造成学校教学等场所及设施的,加强日常隐患排查,严格按照人员聚集场所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 2022年 | ||||||
178 | 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 重视应急疏散演练 | 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有关要求,坚持做好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 2022年 | 区校安委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79 | 对于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以及存在安全风险点的学校,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次数。 | 2022年 | ||||||
180 | 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 2022年 | ||||||
181 | 全面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 | 严格学校日常管理 | 严格按照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 2022年 | 区校安委牵头,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区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82 | 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 | 2022年 | ||||||
183 | 强化教育惩戒作用 | 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妥善处理申诉请求。 | 2022年 | |||||
184 | 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和暴力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 2022年 | ||||||
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台账清单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重点工作 | 工作措施和要求 | 完成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85 | 油气长输管道保护重点任务 | 完善管道全寿命周期保护企业主体责任 | 通过内外检测手段识别管道腐蚀、变形、裂缝等缺陷,完善管道信息数据。严肃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加强监督检查督办,通过责任层层落实,严格防范管道本体风险,有效应对自然风险及社会风险。 | 2022年6月 | 区发改局牵头,区应急局、市公安局金台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86 | 油气长输管道保护重点任务 | 积极治理违章占压 | 通过全面巡护、检测等措施识别违章占压倾向,确保管道不形成实物违章占压。对制止无效的占压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按照相应的隐患级别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申请协调解决,必要时采取降压运行、停止供气等措施,确保管道运行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 2022年6月 | 区发改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台分局、区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87 | 加强管道保护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 修编全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区镇(街)专项预案应做好衔接。督促管道企业修订完善事故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 2022年10月 | 区发改局牵头,区应急局、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88 | 电力设施保护重点任务 | 做好重大活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 区镇(街)电力部门和电力企业要按照《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国能发安全〔2020〕18号),强化电力设施保护,确保重大活动供用电可靠。 | 2022年6月 | 区发改局牵头,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区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89 | 相关区镇(街)和电力企业,要超前部署、提前谋划,做好重大活动用电保障工作。 | 2022年6月 | ||||||
190 | 强化协同监管 | 区镇(街)电力主管部门加强对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协调指导,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风险隐患排查,掌握本镇(街)、各电力企业风险管控情况。 | 2022年6月 | 区发改局牵头,区应急局、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市自然资源局金台分局、区交通局、区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91 | 有序推进本地区电力设施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 2022年6月 | ||||||
192 | 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能力建设 | 按照《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 2022年8月 | 区发改局牵头,区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93 | 电力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各电力企业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快速通报灾害事故信息和应急工作信息,健全应急处置协同联动机制,及时开展电力抢险救援,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电,防范次生衍生事故对社会的影响,提高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工作水平。 | 2022年6月 | ||||||
商贸和成品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台账清单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重点工作 | 工作措施和要求 | 完成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94 |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 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 在切实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大中型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社区便利店菜市场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安全指导,深入排查消除保供企业安全隐患。 | 2022年 | 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金台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95 | 成品油、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 重点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报备、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日常安全检查、监控信息推送上报、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隐患。 | 2022年 | 区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金台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96 | 人员密集商贸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 重点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特种设备日常保养及运行安全管理、商品促销或大型商贸活动安全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 2022年6月 | 区商务局牵头,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金台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97 | 完善人员密集场所避难逃生设施,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确保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 2022年6月 | ||||||
198 | 堵漏洞补短板,积极提升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能力 | 提升企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能力 | 研究制定全区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培训计划,组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行业特点和职能任务,统筹开展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其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 | 2022年 | 区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应急局、金台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99 | 研究制定全区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计划,联合成员单位定期组织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能力和处置水平。 | 2022年5月 | ||||||
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台账清单 | ||||||||
序号 | 主要内容 | 重点工作 | 工作措施和要求 | 完成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200 |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7个100% |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成率100%。 | 2022年6月 | 区民爆安委牵头,区工信局、区委军民融合办、区应急局、区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01 |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达标率100%。 | 2022年6月 | ||||||
202 | 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率100%。 | 2022年6月 | ||||||
203 | 民爆物品运输企业运输民爆物品(一类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要100%使用爆破作业视频管理信息系统。 | 2022年8月 | ||||||
204 | 爆炸作业单位现场要100%使用爆破作业视频管理信息系统。 | 2022年8月 | ||||||
205 | 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率100%。 | 2022年6月 | ||||||
206 | 爆破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率100%。 | 2022年6月 | ||||||
农林牧渔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台账清单 | ||||||||
序号 | 主要任务 | 重点工作 | 工作措施和要求 | 完成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207 |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 健全“平安农机”创建制度 | 区镇(街)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原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原农业局、区安监局关于“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抓好“平安农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农机安全长效机制。 | 2022年 |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区交通局配合 | |||
208 | 完善应急保障体系 | 加强畜牧业安全生产应急保障 | 加快完善行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采用“互联网+畜牧业”模式,逐步建立集约、可视、高效的安全监管平台。 | 2022年10月 |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 |||
209 | 健全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体系,与周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督促指导涉牧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做到疫情防控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 2022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