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2-04-25 08:52:42 浏览次数:

区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政府办公室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负责区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负责向省政府和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

(三)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日常文书处理和事务工作。指导全区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领导重要讲话、综合型材料和其它材料的起草、修改、审核工作。

(五)负责拟办各部门、各镇街请示事项相关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协调各部门、各镇街之间和区内外有关工作。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七)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和其它区政府综合性会议的组织筹备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印发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八)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中央和省市区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九)负责省、市和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区政府系统的建议、提案的协调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十)负责上级交办事项及领导批示件的督办落实。

(十一)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工作,报告重要和紧急事件情况,传达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负责指导检查全区政府系统系统政务值班工作。

(十二)负责编写区政府《大事记》和《组织沿革》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监督区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十四)负责区政府大院精神文明、爱国卫生、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省级文明机关”创建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

(十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区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十八)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发展工作,防范和化解区域内金融风险;负责政府与驻区金融机构的业务协调工作。

(十九)负责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金台发布”的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