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2-04-25 08:56:35 浏览次数:


  1.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代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 提出加快发展全区“三个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配套措施。

  3. 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区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协调推进全区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全区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 根据市,上安排部署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牵头推进实施全区“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我区“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6. 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并推动落实。安排中央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 推进落实全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 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9. 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0. 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协调全区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1. 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备案、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2. 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监管油气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行。

  13. 研究拟订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规划及区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区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14. 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供求总量平衡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粮食购销工作和粮食产销合作。协助辖区内承储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5. 贯彻执行中省市价格政策,拟订全区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改革计划;落实中、省、市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经营服务性价格标准、商品价格、统一部署的价格改革措施和价格调整方案,并向社会公布。落实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负责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和统计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管理。负责组织落实清理乱收费工作。

  16.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 职能转变。

  18.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9. 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我区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0.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1.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22. 有关职责分工。

  23. 与区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区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商务局按照需求申报安排进出口计划并协调相关政策。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

  24. 与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定生育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5. 与区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负责区级救灾物资日常管理。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救灾物资储备及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