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2022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6-27 14:51:03 浏览次数:

根据《金台区2022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考试公告》规定,现将金台区2022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1.对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3:1的4个岗位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对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等于3:1的5个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1: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宝鸡市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11楼1117室。市内乘坐31路、7路、15路、21路、46路、53路、36路公交车在市民中心公交站下车。联系电话:0917-3153883。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参加资格复审。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要求的)。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前,须整理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资格审查用到复印件,须从左上角装订,复印件从上到下顺序依次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2.请考生查阅并记住《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中自己所对应的表中复审序号,并标记于身份证复印件左上角;

3.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4.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5.复审递补公告将于复审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6.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请及时关注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因应聘人员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造成错过面试、体检等资格的后果自负。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资格复审期间身体状况良好。

2.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至离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

3.应聘人员“陕西一码通”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且体温不超过37.3℃,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4.以下人员禁止进入复审现场:①持“黄码”“红码”“灰码”人员;②“14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道)人员;③近14天内有市外发生本土疫情但没有升级风险等级的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道)人员;④从国(境)外来宝人员,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程序的人员;⑤疫情封控区人员、集中医学隔离和居家隔离期未满人员。

5.考生资格复审期间须在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金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0917-3153883;

金台区卫生健康局基层股:0917-3511659。

附件:

附件:金台区2022年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2).xlsx


 

                                                                          宝鸡市金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金台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