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经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张智银申请,我局同意注销金台四联中医诊所,现将注销医疗机构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金台四联中医诊所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00017561030317D2122
医疗机构地址:东风路59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张智银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