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经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李静洁申请,我局同意注销金台中医骨伤科诊所,现将注销医疗机构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金台中医骨伤科诊所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99948461030317D2122
医疗机构地址:宝十路4号院3幢1层13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静洁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