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04 09:46:40 浏览次数: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宝市安办发〔2022〕66号)要求,现将我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一)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结合各镇街实际及各行业部门特点开展研讨交流,强化领导干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要采取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形式,推动学习宣传向基层和企事业单位延伸,推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安全发展工作的实效。

(二)深化重要措施宣传贯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若干措施),大力开展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专题活动,组织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地方政府部门领导、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题活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平台进行条文解读、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对单位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进行解读,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7项职责。二是开展“履行安全责任我带头”专题活动,督促各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企业为单位,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全员知识技能培训,举办“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等。三是在企业职工中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隐患曝光行动,有效调动一线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省安委办将开展安全生产普法“云课堂”活动和“责任人讲安全生产”线上活动。各镇街、各部门和各企业也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广泛组织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活动和线下展板展示、宣传咨询等活动。

(五)统筹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联动相关单位加大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科普。要加强消地结合,联合消防部门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活动;联合共青团、工会、志愿者队伍开展“安全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示范引领作用,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应急演练体验、知识常识宣传等活动。要加大安全常识普及,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平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等形式面向群众传播安全知识,提升企业职工、社会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组织典型选树和应急作品征集活动。要组织好对“应急先锋队”和“最美应急人”推荐工作,选树一批应急管理先进典型,通过在全社会对应急管理先进典型的广泛宣传,充分展现应急管理人崭新形象和时代风采。要结合我区灾害风险和安全生产特点,积极创作一批微动漫、微视频、微电影、宣传片、歌曲MV、Vlog及宣传页、提示语音等宣传作品,利用各类传播载体进行集中推送,不断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发挥安全生产激励惩戒机制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和反面典型曝光

(七)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和亮点工作宣传。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和行业特点,从6月至12月,开展好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及亮点工作挖掘展示;围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区应急管理年初工作部署、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有力举措、进展成效和亮点工作,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进行宣传报道。

(八)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要适时组织有关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执法、重点行业领域明察暗访等监督,集中曝光一批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至少在有关媒介曝光1个典型案例,并报送区安委办。要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45”举报电话积极举报。

(九)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各镇街、各部门和各企业要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加大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力度;要对近年来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梳理,制作警示录或警示片,及时组织学习观看、交流研讨。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设安全生产违法案例、典型事故案例专题展,组织职工参观学习。

五、灵活采取多种活动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大力助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十)积极丰富活动形式。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灵活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各有关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专项整治巩固提升紧密结合,全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环节和关键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要充分运用报纸、网站、官微、官方公众号等媒体资源,宣传报道三年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意义、成效和经验做法,持续发挥安全导向力,不断增强三年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宝鸡市金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