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发布时间: 2022-08-19 16:34:55 浏览次数:

基本信息:

宝鸡市金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宝鸡市金台区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开展全区双拥工作等。下设三个股室:办公室(区双拥办)、优抚股、安置股。下设事业单位一个: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金台区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

乘车路线:市内可乘7路21路53路36路46路9路15路公交车,金台市民中心站下车即到

邮   编:721004

办公电话:0917-315108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00-18:00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和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工作。

 

 

辛海龙(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盘工作。分管财务工作。

张建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创业就业、退役军人来信来访、网上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等服务管理工作。分管安置股、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张万周(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优待抚恤、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工作。协助党组书记负责机关党建、统战群团、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优抚股、区双拥办。

  

办公室(双拥办):0917-3151089

优抚股:0917-3151095

安置股: 0917-3151695

所属机构: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917-315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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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17-315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