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经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孙宁申请,我局同意注销金台恒雅口腔诊所,现将注销医疗机构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金台恒雅口腔诊所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00189961030317D2152
医疗机构地址:金台恒雅口腔诊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孙宁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