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宝鸡市金台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在金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tai.gov.cn)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宝鸡市金台区应急管理局联系(联系人:赵亚红,电话:0917-3521293,电子邮箱37043911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原则,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
(一)主动公开。按照省、市、区三级政府的要求,年内主动公开了包括通知公告、工作动态、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以及基础应急局资料等各类政务信息。政务动态类信息13条,内容主要包括: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部门文件类的信息19条,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大检查等。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党委对政务公开高度重视,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张恺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潇兼任主任。各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二是安排专业人员从事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提高网站维护技术支撑力量,拓宽政务公开信息归集渠道。三是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分工合作机制,明确办公室为网上公开的实施部门,各科室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和岗位职责。局机关各科室受理电话咨询6余起,全部予以及时答复;各科室受理现场咨询5起,全部现场答复。
(四)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开展了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了《宝鸡市金台区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办法》等文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分工、要求和责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效。
(五)监督保障
加强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各项流程的熟练掌握,建立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保密审查及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各股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与全局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够深刻,对于本部门动态更新不够及时,动态数量不够。
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努力,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工作制度,细化信息公开责任,制定考核制度,明确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扩大公开深度广度、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建立全员联动机制。注重提高本系统全体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形成主动报送和专人采集相结合的双向联动机制,减少信息流通中间环节,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持续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抓手,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完善方案,安排工作计划,细化活动项目,明确落实效果,量化考核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和过程调度,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宝鸡市金台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