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金台区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综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在金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tai.gov.cn)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宝鸡市金台区民政局联系(联系人:赵婷,电话:0917-3153900,电子邮箱:jtqm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民政工作,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工作信息宣传,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金台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2条,其中通知公告22条,部门动态50条,主要内容围绕每月最低生活保障公示、社会组织年检、举报方式公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及我局工作动态等方面;爱金台、金台发布、金台先锋发布信息共计92条;向市级网站、公众号推送信息31条,金台民政微信公众号共维护信息1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我局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相关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分别指定专人做好党委信息和政务信息工作报送,确保政务信息的发布、维护、更新、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积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内容涉及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等需要主动公开的方面。日常做好维护“金台民政”微信公众号,做到及时收集整理政务信息,指定专人对公众号进行定期信息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
我局完善信息宣传及公开工作机制,由局长总体把关,副局长审核分管业务股室信息宣传内容,采取定期检查和网上抽查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一年努力,我局虽然高质量完成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思想认识仍需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全面性需要加强;三是信息发布关于具体内容涉及隐私的方面需要注重保护。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策理论的学习和解读;二是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避免出现拖延信息、过时信息的情况;三是重点关注信息公开中隐私保护的问题,加强信息审核报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部门办理区级人大议案6条,区级政协提案2条。
宝鸡市金台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