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金台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和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准确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
(一)主动公开。本年度区文旅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金台文旅”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策文件、政务动态公开政务信息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今年我局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和规定,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加强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相关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分别指定专人做好党委信息和政务信息工作报送,确保政务信息的发布、维护、更新、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积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内容涉及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等需要主动公开的方面。日常做好维护“金台文旅”微信公众号,做到及时收集整理政务信息,指定专人对公众号进行定期信息更新维护。积极受理、答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全年共受理75件。
(五)监督保障。成立了文旅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区文旅系统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责任,指导、协调、督促各股室、各局直单位做好信息公开上报工作,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了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全面、正确和有效的施行。
(六)建议提案。2022年,金台区文化和旅游局承办区政协、区人大建议提案5件,已按期办结,根据征询意见表,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领导的期望和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质量还不高,文件公开的较少,没有很好地起到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百姓的作用。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学习,注重机关内部各股室之间、各局直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同时,我局将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对局系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在网站、公告栏、面向服务对象精准公开等方式的基础上,采用发放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方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让更多群众了解政务服务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金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