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金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综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在金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tai.gov.cn)公布,欢迎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22 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原则,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机制,确保信访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
1、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在2022 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公开部门动态1篇,通知公告3篇,部门文件0篇,共4篇。公开政府信息包括粮食收购网点,价格政策,公共资通本易目录等方面。
2、依申请公开。
我单位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数量为0。
3、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填报纸质和网上两类政府信息,确保了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全面、正确和有效的施行,促进了全局工作。的有效开展。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组织集体讨论,修订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共26项,形成规范的制度汇编。涵盖机关党支部工作学习、党(政)务公开栏到保密、财务、机关管理的各方面工作。
5.监督保障
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按照“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等信息不公开外,对本单位机构设置、岗位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有关政务信息内容及时对外公开,同时更新公开内容,保证了在政府信息网上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5、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在2022 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公开部门动态1篇,通知公告3篇,部门文件0篇,共4篇。公开政府信息包括粮食收购网点,价格政策,公共资通本易目录等方面。
6、建议提案
2022年,本部门办理人大议案2条,办理政协提案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严格对照规范性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
2022 年,金台区发展和改革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努力,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1、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中心举办讲座、组织培训等方式,增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了解,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特别要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避免群众将投诉、咨询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混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3、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源头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认真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文件审核严格把关,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宝鸡市金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