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5号)有关规定,对以下1家企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注销)的事项,经审核,同意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月17日
经营单位名称
经 营 地 址
经营方式
单位负责人
经营范围
登 记 编 号
有 效 期
宝鸡市佳华工贸有限公司
宝鸡市金台区金河工业园西六路1号
批发
陈兴堂
乙醇(无水)、甲醇
陕宝金危(乙)字〔2017〕04号
2020年06月10日至2023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