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在金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tai.gov.cn)公布,欢迎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在破难题、锻长板、补短板、促提升上下功夫,凝心聚力、加压奋进、攻坚突破、善作善成,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准确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力打好城市更新攻坚战,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上实现了新突破。
(二)(一)主动公开。本年度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重点围绕市容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商业宣传、噪音污染、大气污染等出具书面形式行政处罚257件。准确发布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做好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措施。主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户外广告整治、扬尘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依申请公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审”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一系列配套制度,使行政职权、实施依据、公开形式、范围、时限、行政职权流程等公开透明。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坚持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载体,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广泛听取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主动承接区“12345热线”平台,不断畅通拓展公众表达意愿渠道。
(六)建议提案。2022年,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承办区人大建议5件、区政协提案12件。已按期办结,根据征询意见表,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57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为,在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中,我局的执法力量下沉镇街,执法中队由原来的四个增加至八个,导致信息公开工作量越来越大,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无法在原有的基础上增派人手,导致对信息公开的界限不够清楚。另外,因业务量猛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有待更新和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及省、市、区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标准,对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制定严格、操作性强的监督保障措施使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健全制度,推进工作。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公开率,公开内容的合格率、公开形式的规范化等方面的制度,并健全监督保障措施和公开的效果等方面考核办法,从制度上保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持之以恒,确保实效。不断探索、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宝鸡市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