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金财社〔2023〕36号 关于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04 17:11:27 浏览次数:

宝金财社〔202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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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等7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2)274 号)文件要求,宝金财社〔2023〕21 号文件提前下达区卫健局基本公卫服务补助资金2,763,200.00 元,根据直达资金系 统管理要求,现将基本公卫服务补助资金2,763,200.00 元列 为直达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公卫服务补助。宝金财社 〔2023〕27号文件提前下达你单位产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 务补助资金341,500.00元,根据直达资金系统管理要求,现将产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补助资金341,500.00元列为直达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产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补助。

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 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贯 穿 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改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资金 用途规范使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内容详见附表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宝鸡市金台区财政局

2023年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