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5789/2023-00114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0-20 14:29:57
名  称:宝金政函〔2023〕138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宝金政函〔2023〕138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20 14:29:57 浏览次数:

宝金政函〔2023〕138号

  

各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关于严格耕地保护一系列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耕地保护重大决策部署 进一步强化各镇街耕地保护意识,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 法,按照《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耕 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的通知》(宝市自然资发〔2023〕380号) 明确我区的目标任务,结合“十三五”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和 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现就下达各镇街2023

年度耕地保护考核3项责任目标通知如下:

一、任务指标

(一)关于耕地保有量任务的确定

市级下达我区2023年度耕地保有量为12.98万亩。依 据各镇街“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变更调查数据,按照“守住底线,略有节余”原则,下达各镇街2023年度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

(二)关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确定

市级下达我区2023年度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9.48 万亩。依据各镇街“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变更调查数据, 按照“精准定位,确保红线”的原则,下达各镇街2023年度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三)关于耕地保护缺口恢复任务的确定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耕地保 护责任目标任务的通知》(宝市自然资发〔2023〕380号)明 确我区“十三五”以来耕地保护责任缺口为3.84万亩,恢 复耕地任务分五年(2023-2027年)完成,将耕地保护任务 缺口以10%、10%、20%、30%、30%的比例按5年分解,作为 耕地保护责任缺口的年度恢复耕地计划任务。市级下达我区 2023年度耕地保护缺口恢复任务为0.42万亩。依据“十三 五”耕地保护考核结果,结合各镇街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按照“总量不变,任务分解,各自承担,稳妥推进”的原则 和缺口比例,下达各镇街2023年度耕地保护缺口恢复目标任务。

二、 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耕地保护 是落实中央决策、践行“国之大者”的政治要求。今年是国 家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第一年,意义重大。各镇街党 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将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摆在全年工作 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落实党政同责,明确责任主体,提前谋划部署,系统有序推进,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要狠抓责任落实。耕地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街 要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协调沟通, 借力借势,共同推动,形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合力。 要健全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运行机制,发挥考核评价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耕地保护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要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各镇街要充分认清当前耕地  保护的严峻形势,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认真研判考核指标, 实行清单式管理。同时,坚持以目标任务为导向,因地制宜, 统筹安排,既要积极主动推进工作,又要注意方式方法,坚 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不得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 强制复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和谐,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附件:宝鸡市金台区202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分解表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