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的精神,现对以下审查发布的医疗广告予以公告。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宝鸡麦迪格眼科有限公司眼科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181361030317D2292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刘东(张彩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3MA6XK64E3T
诊疗科目:眼科******
医疗机构地址:金台区马营路11号1-2层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户外、网络
审查结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宝金审受(2023)第14-0004号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3年2月16日起,至2024年2月15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陕宝金)医广【2023】第02-16-001号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