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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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医疗广告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2-17 10:04:28 浏览次数: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的精神,现对以下审查发布的医疗广告予以公告。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宝鸡麦迪格眼科有限公司眼科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181361030317D2292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刘东(张彩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3MA6XK64E3T

诊疗科目:眼科******

医疗机构地址:金台区马营路11号1-2层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户外、网络

审查结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宝金审受(2023)第14-0004号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3年2月16日起,至2024年2月15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陕宝金)医广【2023】第02-16-001号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