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的精神,现对以下审查发布的医疗广告予以公告。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金台曹氏口腔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094161030317D2152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山炜山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303MA6XAC4T89
诊疗科目:口腔科、医学影像科******
医疗机构地址:曙光路东段89号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网络
审查结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陕宝金)医广【2023】第05-25-004号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