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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5 10:13 信息来源: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的精神,现对以下审查发布的医疗广告予以公告。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金台曹氏口腔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094161030317D2152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山炜山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303MA6XAC4T89

诊疗科目:口腔科、医学影像科******

医疗机构地址:曙光路东段89号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网络

审查结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陕宝金)医广【2023】第05-25-004号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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