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金财教〔2023〕14 号 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二批免学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17 09:31:34 浏览次数:

宝金财教〔2023〕14 号


各高中学校: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 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第二批)预算 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3〕57 号),经研究,现下达2023 年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二批免学费中央直达资金 30000元。此项下达的普通高中免学费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 制,资金标识为 “01中央直达资金”, 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 整个环节,要求按照中央直达资金要求支付,按进度支付,年底接受专项审计。

一 、补助标准

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省级标准化高中2400元,城市高中1500元,农村高中1300元。

二、 补助资金用途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日常办公、文体活动、 教师培训、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教学设备及图书资 料购置,日常的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保护等方面。  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对外捐赠、对外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制度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请专款专用,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区财政局、教体局将不定 期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公开学校财务,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教科文专项指标明细表14

          2、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难学生免学费)绩效目标表

 

宝鸡市金台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