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金财社〔2023〕55号 关于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22 17:32:22 浏览次数:

宝金财社〔2023〕55号


区残联: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  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3)85号)文件要求, 现下达你单位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70,000.00元, 该资金主要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  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

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 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 贯 穿 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改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资金用途规范使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内容详见附表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宝鸡市金台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