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5789/2023-00031 | |
发布机构: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3-07-28 15:07:32 |
名 称: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金政发〔2023〕10号 |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蟠龙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通知》要求,区司法局组织各镇街、各部门对我区目前现行有效的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自本次清理结果公布之日起,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金台区人民政府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金台区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附件1
金台区人民政府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责任单位 | 清理意见 (保留、修改、废止) |
1 | 区财政局关于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施方案 | 宝金政办发〔2004〕34号 | 区财政局 | 废止 |
2 | 金台区税收保障暂行办法 | 宝金政办发〔2017〕29号 | 区财政局 | 废止 |
附件2
金台区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责任单位 | 清理意见 (保留、修改、废止) |
1 | 金台区对农民身份曾受聘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过的人员发放养老补助实施办法 | 宝金政办发〔2010〕33号 | 区农业局 | 保留 |
2 | 金台区农村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登记规则和补偿标准 | 宝金政办发〔2016〕41号 | 区自规分局 | 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