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我局拟予注销宝鸡市信安医药有限公司《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市场服务股 3236769
政策法规股 3523105
附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拟注销企业名单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17日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拟注销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书编号 |
1 | 宝鸡市信安医药有限公司 |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虢十路3号院盛世广场A区商业9号楼一层 | 91610303MA6X9YTT1X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编号:陕宝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01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