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发布时间: 2024-04-24 14:43:04 浏览次数:


基本信息:

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设行政编制6名。区民政局下设五个股室[其中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事务和福利股、养老服务股、婚姻登记处]和下设三个事业单位[其中包括:区中心敬老院、区低保中心、社区建设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位于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三楼、五楼。

乘车路线:7路、21路、53路、36路、46路、9路、15路在金台市民中心站下车。

邮编:721004

办公电话:0917-31539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3:00-17:30

 

机构职能:

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区本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标准,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统筹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四)拟订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六)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区殡葬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推进殡葬改革。承办全区经营性公墓的申报工作。

(八)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 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区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调整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制度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台分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金台区行政区划图。

 

领导介绍:

李辉同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王世鹏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福利股、婚姻登记处,联系社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机关建设、党建群团及机关管理工作、纪检监察、深化改革、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建议提案办理、民族宗教、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卫生健康、慈善工作、机关支部、机关工会等工作。

王文莉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会组织党委办、社会组织管理股、养老服务股,联系低保中心、区中心敬老院。负责安全生产、乡村振兴、营商环境、文化、教育等工作。

石晓钢同志(区中心敬老院院长):负责敬老院全面工作;负责金台老年公寓运行日常监管工作。

周恒同志(区低保中心主任):负责低保中心全面工作,协助王世鹏同志做好机关党建工作。

蒋迪惠同志(区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基层政权)全面工作。

索新勃同志(区中心敬老院副院长、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协助石晓钢同志做好敬老院各项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付洁同志(区低保中心副主任):协助周恒同志做好低保中心各项工作。

李巧静同志(区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蒋迪惠同志做好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基层政权)各项工作。

 

内设股室:

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3153900

 

社会组织管理股

联系电话:0917-3528977


社会事务和福利股

联系电话:0917-3153912


养老服务股

联系电话:0917-3153816


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0917-3151696

 

所属机构:

区中心敬老院

联系电话:0917- 2301788


区低保中心

联系电话:0917-3153909


社区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7-3153272

 

咨询投诉:

区民政局办公室电话:0917-315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