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和旅游局下设三个内设机构[其中包括:办公室、文化广电股、文物旅游股]和一个宝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派出机构[宝鸡市金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股室负责人:张帆
联系电话:0917-3418320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等。
文化广电股
股室负责人:郑青
联系电话:0917-3418322
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业务工作。
文物旅游股
股室负责人:周文静
联系电话:0917-3153933
负责全区文物旅游工作。
派出机构:
宝鸡市金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人:翟冬
联系电话:0917-3412376
负责辖区范围内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所属单位:
文化馆
联系电话:0917—3520560
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承担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指导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基层文艺骨干;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指导镇街文化站开展基层文化工作;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图书馆
联系电话:0917—3422036
开展社会教育:通过免费开放提供图书文献报刊的借阅服务,肩负起对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的职能,是现代社会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基地,担负着更多的教育职能;传递科学情报:图书馆丰富、系统、全面的图书信息文献资料,为科学研究、学术情报研究提供数据资料,以及科学信息的传递交流,在现代信息社会中这种功能更加突出;收存图书资料:金台区图书馆是金台区的图书文献保存场所,并为本土社会实践活动所取得的经验知识结晶而成的文献史料等出版物提供保存,使知识和文化得以留存和传播,成为文化和精神财富;满足大众公共文化和娱乐需求:图书馆提供的服务满足了社会大众对公共文化娱乐的基本需要,丰富和活跃了社会文化生活,在精神文明建设当中发挥着作用。
区文物管理所
联系电话:0917-3270699
负责全区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征集、保护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金台观文物古迹、古建筑、树木及资产的监管保护工作;负责区内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区文物保护人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
区斗鸡影剧院:
联系电话:0917—3412507
负责组织实施一村一月一场电影工程;负责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
长乐塬遗址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917-3679863
长乐塬抗战工业遗址的文物保护、开发建设、周边环境的整治及管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播优秀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