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宝鸡医药大厦有限公司康平药店注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申请,附《注销企业名单》。
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10日
注销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书编号 |
1 | 宝鸡医药大厦有限公司康平药店 |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群众路229号 | 9161030377696814X1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编号: 陕宝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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