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为规范全区产妇分娩后胎盘、脐带组织处置和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陕西省卫健委关于规范产妇分娩后胎盘、脐带组织处置和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要求,1月30日,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区妇计中心对区属、驻区各助产机构胎儿附属物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
排查组先后前往金台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八七医院、宝鸡第三医院、宝鸡市中医医院,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现场问询等方式,从安全与卫生、知情同意、标识与记录、存储与处理、感染控制、合规性6个方面对各助产机构产妇分娩后胎盘、脐带组织处置和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区属、驻区各助产机构加强胎儿附属物的管理,树牢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产妇分娩后胎儿附属物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落实交接及处置登记,确保其流向有据可查,有效控制了胎盘脐带组织的流失、买卖和传染性疾病传播等不良后果。